盂县教育局

盂县教育科技局关于2024年寒假放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4

各学校幼儿园

2024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9日(腊月十九)至2月26日(正月十七),新学期开学时间为227日(正月十八)。现就假期前后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学期结束前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操行评价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认真总结2023年教育教学工作,并上报县教育科技局有关股(办)。  

(二)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排查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集中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不参加各种非法集会、涉邪教活动、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和防范意识。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短信、微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做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及监管工作。

二、认真做好假期各项工作

(一)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外出报备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力量,落细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应对,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二)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禁为各类培训机构或个人提供或出租场地,严禁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要科学设置假期作业,教育引导学生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子女假期生活,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适度进行体育锻炼,积极参与家务劳动,鼓励开展社会实践,确保学生过一个充实、愉快的假期。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好工会组织作用,把教职工冷暖放在心上,做好特困党员、教职工走访慰问、送温暖等工作;加大对孤残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建档立卡儿童的帮扶救助和安全保护力度。

(四)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各项规定,防止“四风”反弹,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酒后驾车等问题,严防严治隐形变异现象,县教科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于典型突出的问题要点名道姓进行通报。

三、认真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科学编制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工作计划要在新学期开学前上报县教育科技局有关股(办)。

(二)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春季学期传染病预防工作,在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消杀,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盂县教育科技局

2024115

(此件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