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公安局

2021年度盂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2-10-19
 第一部分   盂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盂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是全县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

(二)、目标

工作目标主要包括:

1)及时掌握各类情报信息,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2)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3)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4)加强公安法制建设,提高公安法制水平。

5)严格公安行政管理。

6)积极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三)、职责任务

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工作。

2)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信息和对策。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全县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4)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7)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警保卫工作。

18)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20)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盂县公安局 

序号

所属单位名称

1

盂县公安局机关

2

山西省盂县看守所

3

山西省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盂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盂县公安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361.23万元,与2020年度6980.38万元相比,减少619.15万元,减幅9.73%,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原因为专项支出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6441.65万元,与2020年度7195.23万元相比,减少753.58万元,减幅11.69%,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原因为专项支出减少。

 

 

 

二、关于盂县公安局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6361.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8.02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为3.21万元,占0.05%,其中,利息收入0.68万元,阳泉市公安局拨来救灾经费2.5万元,拨来保安考试返还款0.03万元。

三、关于盂县公安局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644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2.09万元,占86.35%;项目支出为879.56万元,占13.65%

四、关于盂县公安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361.23万元,与2020年度6980.38万元相比,减少619.15万元,减幅9.73%,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原因为专项支出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6441.65万元,与2020年度7195.23万元相比,减少753.58万元,减幅11.69%,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原因为专项支出减少。

五、关于盂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343.37万元,与2020年度7161.21万元相比,减少817.54万元,减幅12.88%,原因为专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3.67万元。

1、行政运行(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机关各科室日常业务运转)3298.33万元,占51.99 %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用于单位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742.96万元,占11.71%;

3、执法办案(用于扫黑除恶办案经费支出、2021年省级政法机关办案补助经费支出及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84.61万元,占1.33%;

    4、事业运行(用于工勤人员和户籍协管员工资及绩效、奖金、取暖费等支出)1483.33万元,占23.38%;

    5、其他公安支出(用于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费)10万元,占0.16%;

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41.14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147.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4.09万元),占6.95%;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5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生育保险),占2.12%;

8、住房保障支出149.7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占2.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6865.96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3.6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94.77万元,全部用于矿管大队日常业务运转。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盂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43.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37.85万元,占比68.38%。商品和服务支出1645.43万元,占比25.9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99万元,占比3.18 %。其他资本性支出158.40万元,占比2.50%。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4337.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29.60万元,津贴补贴1309.26万元,绩效工资70.6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386.66万元,奖金88.91万元,基本医保141.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9万元,住房公积金186.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16.1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45.43万元:办公费215.02万元、印刷费20.28万元、手续费0.11万元、水费12.83万元、电费81万元、邮电费21.97万元、取暖费33.93万元、物业管理费42.71万元、差旅费191.03万元、维护费214.27万元、培训费9.07万元、专用材料费31.27万元;被装购置费19.60万元、劳务费73.50万元、委托业务费19.34万元、工会经费30.16万元、福利费53.2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60.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6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0.3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99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29万元、奖励金2.16万元、抚恤金118.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2.78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58.4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3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3.1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96.96万元。

七、关于盂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6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0.14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1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14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3辆。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0人次。

(二)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60.14万元。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14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盂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4.44万元,与2020年1026.67万元相比,减少2.23万元,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盂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万元,用于服务支出25.8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及路家村派出所物业保洁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共有车辆5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扎实推进制度建设。我们成立了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抓总,财务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工作理念,积极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操作方案;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各项考核材料及时报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加强绩效监控管理,确保绩效监控的全方位。我们对我单位资金运行情况定期监控检查,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绩效管理不偏离,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基本实现财政资金安全和高效,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重视绩效评价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我们加强绩效跟踪监控,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深入分析,及时进行调整;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确保绩效评价取得实效。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1年度盂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