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发展和改革局

盂发改函〔2025〕61号
盂县民政局、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为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落实省、市、县关于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规范公办公营养老服务机构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西省定价目录》(晋发改规发〔202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20〕108号)以及原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养老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晋价服字〔2015〕184号)文件精神,盂县发改局依据前期价格调查、成本调查情况,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制定盂县各乡镇公办公营养老机构(敬老院)有关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你单位将修改意见建议于2025年10月21日前书面反馈我局,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张锦如 8185055
邮箱:yxfgjjgg@163.com
附件:关于制定盂县各乡镇公办公营养老机构(敬老院)有关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盂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