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制定盂县乡、镇(村)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6

各乡镇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西省定价目录》和晋发改收费发〔2023〕266号文件规定,公益性公墓收费及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盂县发改局在认真开展前期调研测算、成本调查,征求意见及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制定盂县乡、镇(村)级的公益性公墓墓位及公墓的维护管理费试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及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

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双穴墓位2800元/座(墓穴规格0.8㎡),单穴墓位2600元/座(墓穴规格0.5㎡),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120元/座·年。以上两项收费为最高标准,可结合实际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村级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及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

村级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及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在乡镇基础上下浮15%,即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双穴墓位2380元/座(墓穴规格0.8㎡),单穴墓位2210元/座(墓穴规格0.5㎡);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102元/座·年。以上两项收费也为最高标准,可结合实际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三、相关要求

1.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民政部门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

四、执行范围及期限

本次制定乡、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为试行价格,试运行期限为二年。

试行期满前三个月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服务单位作为申请人或建议人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制定正式价格标准。期间,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执行时间

自2025年 7月1日起执行。

                       

    盂县发展和改革局     盂县民政局

                   2025年 6月6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