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 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财政局深刻领会《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影响力,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阳财绩〔2024〕18号)的文件要求,我局拟组织有关人员对盂县文化和旅游局、盂县水利局、山西阳泉盂县跃进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盂县文化和旅游局、盂县水利局、山西阳泉盂县跃进煤业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对被检查单位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
(一)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单位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情况。重点检查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及企业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等。国有企业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等情况。
(三)预算管理情况。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是否按要求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是否存在超标准安排预算,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或超范围支出的情况等。
(四)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三、检查时间
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前结束。
四、检查期间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和检查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五、监督电话:
0353---8087937
盂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