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2023 年 12 月 13 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刘常运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学文同志任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聂俊峰同志任县公安局检查站勤务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武守峰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武 剑同志任县公安局路家村派出所所长;
胡俊杰同志任县公安局上社派出所所长;
崔玉国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晋阳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永计同志任县交通局副局长;
刘玉军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县妇幼保健院)主任(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石晓晨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常运同志的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任学文同志的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武守峰同志的县公安局路家村派出所所长职务;
武 剑同志的县公安局上社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永计同志的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侯军明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魏 忠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小峰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勇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朱永红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晋明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武中平同志的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