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部署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建设法治化、专业化、服务型政务服务环境,为宜居宜业宜游区域强县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深化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工作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以更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完善的法治保障、更科学的工作方法,发挥平安盂县、法治盂县建设的优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规及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决定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发生后,迅速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了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物资调配、督导检查的保障机制。加强疫情监控与医疗救治,落实“四早”措施,科学调配医疗力量,全力救治确诊病例。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化防控,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在科学精准防控的同时积极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三)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法治服务和保障
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大疫情防控相关决策和处置措施的法治保障力度,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公共安全、交通运输、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发布行政管理措施,为政府依法决策、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保障。
(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严格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工作的八条意见》要求,强化涉疫情重点领域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隐瞒谎报疫情接触史、危害公共安全、暴力伤医、聚众滋事、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利用疫情诈骗等违法行为。依法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证符合防控条件的人员返岗返工,依法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保障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运输。引导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五)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指导各类新闻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运用好新媒体普及科学防疫常识和实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以案释法,在疫情防控执法工作中同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讲。第一时间发布《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众法律责任常识》,明确市民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以及各类违法行为涉及的罪名。根据企业工作需要,重点开展传染病防治、惠企便民、劳动关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强化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
惠企法律服务团队向广大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权益维护保障、纠纷防范化解等方面的贴身法律政策服务。县司法局积极当好法治参谋,通过开展“线上服务”,全方位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的延迟复工、工资支付、工伤认定、合同履行等法律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共解答涉及疫情法律咨询23件,其他法律咨询130件,在线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
(七)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化解
加强对乡镇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法纠正防控偏差,切实做到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指导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统一,筑牢疫情防控的基层基础。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和基层队伍资源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因疫情引起的个人矛盾、社会矛盾,妥善调解处理。通过“智慧调解”系统,及时发现涉疫情的矛盾纠纷和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推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一)深入学习上级政策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建设自觉性
县政府把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遵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及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政府常务会等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实施方案》,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推动贯彻落实依法治省第三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
县长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年度工作清单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审定后,由县政府办公室随后跟进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对年度任务进行部署安排,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纳入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加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法治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三)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县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动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加强县政府部门法治机构建设,成立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在各职能部门均设立了法治建设机构。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效”改革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整合行政执法资源,统筹配置执法力量,对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及城市管理等5支综合执法队伍进行了整合,实行了“局队合一”体制,保证了“一个领域只有一支综合执法队伍”。另成立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卫生、自然资源、劳动保障、商务流通综合行政执法队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确定了相应机构规格和职责,初步明确了执法层级和职责,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能力。在每个乡镇成立一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解决乡镇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提供了机制体制保障。
(二)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22个职能部门的25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58项关联事项划转行政审批局。推动“一枚印章管审批”在全县落地实施,实现了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大厅全覆盖,实现了全县的审批项目依法“一门”办理。在30个领域试行“一件事一次办”证照联办,全年进行证照联办322件。拓展政务服务网办范围,推行“一网通办”。以“四级四同”清单梳理为契机,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对项目立项环节的审批事项进行合并压减,涉企立项审批的核准、备案、节能审查等9项审批事项合并压减至3项,对项目规划建设环节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了“2取消、3合并、1优化、1提前”。继续压缩不动产项目登记、企业开办注销、水电气暖报装等审批时限,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天以内,一般性工业项目审批压缩至38个工作日,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66.7%。下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一门化、高效化、人性化”,提前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的目标。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完善“两库一清单”,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28大类、327项,全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9次。严格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县21家单位“双告知”精准推送信息4154条,认领信息4128条,全县认领率达99.37%,位居全市榜首。认真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加强信用监管,将未参加2019年度报告公示的151户企业、64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创业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效改革等重点内容,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关。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季度公布通过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20年对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将合法性审核的时间控制在了5个工作日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进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建立台账。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细化工作流程,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年就重大行政决策开展了3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完善法律顾问数据库和法律顾问、合同审查平台建设,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提供法律保障。法律顾问全年参与合同拟定并出具法律意见3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9次,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次。
(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县政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落实向县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全年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81件、政协提案83件,另答复市检察院检察建议2件,答复办理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四)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整合全县各部门网站至政府门户网站,发挥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面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与结果的“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多种渠道,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662余条,办理网民留言78条,依申请公开5件9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加强公正规范执法
围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协调小组协调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流程图,明确具体执法环节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进行集中审核确认,以全面落实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山西)”平台高效运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充分运用平台实现了“全留痕、可追溯、信息化”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实行“法制前、集体议、会议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模式。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年共105人参加执法证相关学习与考试,572名执法人员信息录入行政执法监督系统。
(二)加强公开文明执法
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机构职能、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情况及文件政策,健全公平公正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化。大力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县公安局13个机关单位和14个派出所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各办案单位办理的案件全部录入山西省警务综合应用平台,音视频全部录入山西公安音视频证据管理系统,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推行文明柔性执法,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客观地作出行政执法决定,被中宣部授予了“全国第八届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重点行政执法领域推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常态化机制,以案卷质量考评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已开展11次执法案卷评查。
在市场监管执法领域,深入开展了合同与重点行业价格监管,反不正当竞争,打传规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广告、无证无照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办案件21起。全年执行18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活动,累计检查市场主体409户,匹配执法人员886人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6次,抽查市场主体34户。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细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监管事项清单888项、检查实施清单779项,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了70%以上。
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积极推进“阳光执法”,建成“公路治超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1次,检查企业56家,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218宗,执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4次36件。
在农业农村执法领域,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资产品销售环节的质量检查,全年开展集中执法三百余次,对50余家市场主体进行了检查,处罚4起违规违法行为,联合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次。
在生态环保执法方面,依法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份数和罚款额度大幅增长,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拘留等成为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促使县域工业企业守法意识显著提升。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执法行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3件,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68件、行政处罚23件,实施查封2件,停产整治1件,并及时将执法决定在政府网站公开。
在文化旅游监管方面,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突查相结合,除每月坚持不少于4次的例行检查外,对重要的区域、时段、行业、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全年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632余家次。
在卫生健康执法方面,制定了《盂县2020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圆满完成2020年国家、省、市、县“双随机”抽检任务,抽检单位共674户次,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1次,监督抽检结果全部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全年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283条,行政处罚信息36条。
在应急管理执法方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全年做出行政处罚11次,罚款金额123.3万元。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执法方面,制定了与规划、交通和环保等部门的案件移送制度,组织开展了市容市貌整治、建筑工地管理、违法建筑拆除三方面的综合执法,全年办结行政执法处罚案件43件(含违法建设案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9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件,下达安全质量整改通知书30份。
在水利执法方面,不断强化取水管理,处理水事违法案件2件。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下达整改通知书45份。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平台和相关配套制度。理顺了案件双向移送机制,明确了涉罪标准和取证程序,强化证据规范收集,确保证据收集及时、准确、合法。县公安局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全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5次,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2起,破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1起。
六、多措并举化解矛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积极推进“三零”创建
我县按照全省、全市“三零”单位创建具体要求,把“三零”创建工作作为2020年全县政法工作“三大攻坚战”之一。通过科学谋划,明确目标,精准施策,高位推动,我县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县“三零”创建主体共有4340个,“零上访”率为92.01%,“零事故”率为99.3%,“零案件”率为79.51%,皆符合创建标准。
(二)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加强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实现刑事案件辩护的全覆盖,全年指派律师参与刑事辩护137件。畅通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案件受理流程,做到了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全年解答法律咨询2963人次,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85件,受援436人,其中刑事137件,民事48件。扎实推进公证便民服务,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公证办理数量大幅增加,2020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943件。在全县288个村(社区)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2020年提供法律咨询1597人次,法制讲座和法律宣传49次,参与解决矛盾纠纷80起,代理法律援助4件,为村(居)委会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40条。
(三)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
持续规范人民调解阵地,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能力建设,组织调解员参加“全省人民调解员民法典专题培训大讲堂”“枫调理顺人民调解业务网络培训”,并对乡镇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的建设,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关口前移,进行源头预防,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严格规范人民调解案卷制作与审核,提升案卷质量。2020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05件,调解成功704件,其中口头调解475件,达成书面协议229件,调解成功率为99.86%,较去年同期上升5.2个百分点。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及时定分止争。行政复议不断加强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实现了通过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网上办理,全年完成一件复议申请办理,另办理一起县政府为被复议人的案件。
(四)有效达成“七五”普法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法治学习教育,向全县3.6万名中小学生发放印有普法宣传用语的学生作业本90多万本,积极利用新建设的“宪法广场”主题雕塑及两百多米的宪法全文布景墙开展宪法宣传。利用重要节日,围绕中心工作进行普法宣传,组建普法讲师团,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落实“以案释法”工作,“七五”普法期间我县共有10余篇案例被省、市采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打造了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4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了全县14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全覆盖。
(五)坚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强化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格局,排查、化解、整治各领域重大和较大风险隐患。加大信访矛盾攻坚力度,扎实推进信访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控新治旧行动方案落实,切实把各类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2020年共受理信访685件,办结604件,其中通过网上受理信访531件,办结522件。通过强化网上信访办理,全年来县到市赴省进京的上访总量明显减少,同比分别减少44%、22.4%、60.2%、135%。
2020年,我县围绕“四为四高两同步”总思路,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建设法治盂县为目标,初步形成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良好氛围,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仍有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念落后或认识不足,县乡两级法治工作力量相对薄弱,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不够等问题。
2021年,我县将继续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制度供给、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按照上级部署,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下阶段法治建设布局规划。按照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部署,结合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整体工作安排,做好与市法治建设规划衔接,制定我县法治建设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等重点领域,起草法治建设有关部署文件。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制度,紧紧围绕全县年度重点工作部署,运用法治手段、法律思维为全县重点工作保驾护航。
二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翻开新篇章。以《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为目标指引,全力推动我县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高。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开发法律援助、诉讼调解、公证在线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化、智能化的法律服务。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四大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拓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受众,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普惠均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完善矛盾纠纷预测、发现、化解、预防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人民调解盂县品牌。全力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工作,因地制宜高质量推进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围绕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改革发展等,持续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后评估,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提供更加科学可靠依据。
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尽快梳理形成《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保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做好市场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拟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决策草案时,将公平竞争审查情况作为合法性审查的要件。
五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教育、环保、交通、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结合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培训,强化培训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