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盂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盂政办发〔2021〕87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1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盂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盂政办发〔2021〕87号)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住房建设

发文机关: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10-11标     题: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盂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盂政办发〔2021〕87号)的通知

发文字号: 盂政办函〔2025〕22号    发布日期:2025-10-11

主 题 词: 废止 住房 配建 租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政府办公室《盂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盂政办发〔2021〕87号)文件予以废止,该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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