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城镇办事处

2021年度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2-10-19
 第一部分 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概况

(一)基本情况

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前身是盂县城关镇居委会,2000年1月机构升格为盂县社区管理委员会,为副科级建制单位,隶属于秀水镇,下设12个居委会;2005年8月,成立盂县城镇办事处,为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直属县政府管理,下设6个社区;2013年4月,经市委编办发文批准,更名为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为县政府直属的全额预算正科级事业单位,2021年中共盂县县委办公室文件规定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编制16人,其中二正一副,现下设11个社区。

(二)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负责所辖社区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规范专业服务机构;统筹、协调、指导所辖社区的社会事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所辖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指导所辖社区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负责所辖社区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指导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所辖社区居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任务

1、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员意识。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模式,指导、协调居民区党组织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努力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社区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2、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办事处始终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强化组织领导,严格重点人员管控,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工作:社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哨点”作用,利用“网格化”管理模式,主动在辖区内对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来(返)盂人员等进行地毯式摸排。同时,各社区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全员核酸检测方案。截止12月20日,2021年摸排返盂人员共6921人;境外返盂人员共29人。

疫苗接种工作严格按照《盂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清零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发动、加强宣传、有高效推进居民疫苗接种工作,构建起坚实长效的疫情免疫屏障。截至12月20日,已接种第一针51869人,18周岁以上接种率为91.78%;已接种第二针49657人,18周岁以上接种率为83.42%,已接种第三针952人。

3、三是加强平安社区建设,切实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办事处始终抓牢社会稳定,抓细节、筑防线,确保办事处平稳有序。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让“三零”创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全覆盖深入人心,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深化矛盾排查,铸牢社区治安管控体系,充分发挥矛盾调解员的作用,落实党员与网格员联合走访、联合排查、联合调处的组团式服务制度。三是推进全科网格化管理,成立站前社区网格化工作试点,11个社区分别建立实行了全科网格事项清单、网格员工作职责、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坚持“1报2访3必4有5要”网格工作法和组团式服务。四是强化网格管理,用“小网格”服务“大民生”,按照县委“党建引领+全科网格+群众路线”的要求,将五大类51个事项纳入综治网格管理范畴,落实“1156”网格运行机制,确保“一网全科”高效运行。

4、抓好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实现保障全面。认真落实低保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及时上报大病救助,掌握好重病家庭的就医困难。

5、抓好计生服务工作,实现阳光计生。完善计生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确保各项审批办理事项符合政策要求;做好各项计生政策宣传工作;做实扶助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困难的家庭工作;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保护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6、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体,重点培育发展文体活动类、社区服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号召志愿者团体参与社区各类活动。办事处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要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参与社区治理,为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作出积极努力。

7、老年服务工作。继续完善居家养老体系,扩大居家养老试点建设面,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养老需求。定期开办“道德大讲堂”,让广大老年人在活动中得到心灵的洗涤;举办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活动等,让老年人学习新知识,紧跟时代步伐;组织老年人学习时事、学习理论,让他们时刻能够接触到最新的理论成果,使他们思想常新。让文体活动成为社区老年人的生活时尚。各社区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整合资源、突出社区特色、不断完善,利用社区活动场地和设施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艺术、娱乐、健身等活动,实现社区工作与老年人生活的融合。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

 

2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年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761.84万元,与2020年664.71万元,相比增加97.13万元,增加14.62%。2021年支出合计788.52万元,与2020年694.14万元相比,增加94.38万元,增加13.6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下设部分社区办公场所扩大用房相关费用(房租、购房款)增加,临时人员工资增加。

二、关于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62万元,占99.19%;上级补助收入5.95万元,占0.78%;其他收入0.26万元,占0.03%。

三、关于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2万元,占16.01%;项目支出662.29万元,占83.99%。

关于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755.62万元与2020年604.25万元相比增加151.37万元,增加25.05%。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755.62万元与2020年609.18万元,相比增加146.44万元,增加24.0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下设部分社区办公场所扩大用房相关费用(房租、购房款)增加,临时人员工资增加。

五、关于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62万元与2020年570.18万元相比增加135.44万元,增加23.7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下设部分社区办公场所扩大用房相关费用(房租、购房款)增加,临时人员工资增加,单位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6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万元,占0.2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7万元,占4.83%;

3、卫生健康支出4.09万元,占0.58%;

4、城乡和社区支出660.44万元,占93.60%。

5、住房保障支出:5.34万元,占0.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62万元与2020年预算570.18万元相比,增加了135.44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下设部分社区办公场所扩大用房相关费用(房租、购房款)增加,临时人员工资增加,单位经费增加。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万元与2020年的39万元相比增加11万元,增加28.21%。主要原因:社区购房费用支出增加。

六、关于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93.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93万元,占比87.79%。商品和服务支出8.05万元,占比8.6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5万元,占比3.59%。

具体支出明细如下:工资福利支出81.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3.87万元,工资津贴补贴4.54万元,绩效22.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6万元,住房公积金5.3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05万元:办公费2.97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40万元,差旅费0.37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工会经费1.07万元,福利费1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1.8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5万元:退休费0.3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万元。

七、关于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8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1.40万元相比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拉物资费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国内公务接待0次,国内公务接待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政府采购32.50万元,其中采购货物32.50万元,全部为购买办公设备、计算机设备及办公家具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共有车辆2辆,价值约1700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数8.05万元,年初预算数12.2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为预算数的65.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支出审批制度,减少了各项费用的开支。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在盂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进行了综合绩效评价,认真履行职责,预算配置基本合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完成情况良好,制度比较健全,执行比较有力,履职效果明显,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了财政资金安全性、有效性与规范性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注重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查找现行制度的漏洞,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结合各单位业务特点对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

附件: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2021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