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站所:
10月15日我县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雨水天气逐渐减少,气候干燥,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新出台的《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阳泉市森林草原应急预案》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在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下,结合西烟镇实际,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为此,现将做好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忠勇(镇党委书记)
罗鹏飞(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史翔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副 组 长:赵志岗(人大主席)
尚凤鸣(党委副书记)
杜海东(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王武灵(人大副主席)
赵建生(武装部长)
韩璐遥(副镇长)
刘 昊(副镇长)
张 全(副镇长)
刘杰锋(主任科员)
尹 君(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闫晓燕(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成 员:镇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以及村支两委全体成员、各党小组组长、各村护林员;各村护林防火包保责任人。
严格落实镇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在加强党委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落实林长制第一责任人的同时,建立金字塔式责任体系,形成“时时抓领导、领导事事抓、片长负责制”的新格局。镇林业站下设护林防火办公室,由史翔宇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工作。
镇级重点区域:
1、国家级公益林区域:南贝子自然村 杏树坡自然村 北刘嘴自然村。
2、重点林区:洪镇林场 太行山西烟林场(杏树坡村、腰道湾村、白家庄村、盆子掌村、上东坡村、峡掌村)。
3、山火易发村:东村寺耳山、东邢村南贝山、乌耳庄村大咀山、后河村羊马山、南社村小藏山、近山等。
具体成员责任划分:各村下设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村护林员和村支两委成员担任;村支两委成员要划分重点片区,分管各自片区护林防火工作;各自片区安排具体包户责任人。
二、工作要求
鉴于我镇森林资源丰富,防火形势严峻的情形,按照镇党委、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护林防火工作,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实有效、行动上贯彻落实,严格做到“六个到位”,即:宣传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人员到位、查处到位。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宣传到位
1.配备宣传车。镇政府将组织固定车辆为防火宣传车,每天入村、入户、入坡、入沟进行护林防火宣传,不留死角。
2.刷写标语。各村要在村口、路口、重要林区入口悬挂护林防火标语,重要林区大道要竖立固定防火标语墙。
3.印发宣传资料。各村在护林防火期间要把各级政府的政策、措施等宣传资料特别是“十不准”发放至每家每户,户主签字签收,并充分利用大喇叭进行不间断的宣传,保证做到家喻户晓。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组织到位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护林员、包保责任人,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全力以赴,成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和村护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层层压实责任,户户签订责任书,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坚决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措施到位
1.抓好巡查工作。镇巡查人员将采取白天巡回检查、夜间抽查等方式,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焚烧秸秆等行为,不定时深入全镇各村进行督查。各村也要组建巡查队伍,在防火期,特别是在特险期、特险日,天天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要求各个自然村也必须安排巡查人员,运用各种交通工具进行不间断巡查。
2.严格落实“六有”制度。在林区、坟头的入口、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做到“六有”,有栏杆、有警示标语、有专人负责、有人发放宣传资料、有出入登记、有焚烧桶。坚决禁止带火入山和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
3.抓好特殊人群的管理和看护工作。对痴、呆、傻等智障人群、老年人、中小学生及野外放牧人员、野外施工人员、靠山近林地块务农等户外活动人员要摸清底数,落实监管人,并写出保证书。
4.落实网格管理。重点坟头、重点山头、重点林区要分段划块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全面看管,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5.建立包保责任制度。在全镇推行片长负责制,片长负责所包片的护林防火工作。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监护人包智障人、责任山主包山、护林员包片、学校包学生的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制。通过签订包保责任书、建立包保台账等措施,强化包保责任有效到位。
6.完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要求各村排出值班表,报镇护林防火办公室,每天必须有一名两委主干带班,其他村干部值班,负责安排每天的护林防火工作。村支两委主干以及当天值班的村干部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村主干如有外出,必须向包村干部、包片领导报备,当天值班村干部如有请假,要对值班人员进行及时调整。
7.严格森林火情报告制度。各村一旦出现火情要立即报告,便于镇指挥部根据火情统一指挥扑灭,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火情,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镇政府办公室电话 :8130002
8、及时组织处理特殊情况。发生火情后,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立即扑救。第一,各村提前组织好向导队伍,一旦发生火情,村干部要迅速组织起村应急灭火队伍,在向导的引导下以最短时间到达现场。第二,包村镇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掌握火势情况,靠前指挥。第三,镇领导组到达后,要立即掌握情况,研究制定扑灭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统一组织,专人指挥。第四,县指挥部领导到达后,要简要汇报,听取领导的意见,精心组织人员,科学扑灭。第五,发生火情的村要在上级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灭火的同时,安排组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时运送水、干粮、毛巾等物资,保证灭火人员后勤保障到位。第六,控制火情后,村委会要安排人员负责余火的守救工作,保证不再复发。第七,在组织灭火的同时,各村组要积极配合派出所、林业站等有关部门对火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为进行处罚提供依据。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到位
各村要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护林防火宣传物资(包括人员服装、工具等)的采购和支付巡逻员、防火应急队员相应的工资报酬,必须将防火经费用到实处,保证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1.各村要刷写、悬挂宣传标语,设置焚烧桶、发放宣传材料等。
2.严格按要求做好护林防火有关设施和用具的储备工作,储备灭火一号、二号工具、对讲机、干电喇叭、水桶、喷水壶等。
(五)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人员到位
1.要求各村也要根据全村实际成立应急灭火队,行政村10-15人,自然村3-5人,要求年龄35-60周岁,身体健康,常驻在村。抓好灭火队的培训、训练工作,确实做到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成为既能拉得出又能用得上,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灭火队。巡查队伍严禁在巡查过程中抽烟。
2.抓好护林员工作。各村根据重点区域划分配备护林员。要充分调动护林员的积极性,让他们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护林员一定要做到发生火情第一时间上报。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工效挂钩,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火情火警的,根据情节轻重相应扣发护林员工资。
3.重点坟头、重点山头、重点林区要分段划块,责任到人,在防火特险期内要做到24小时在岗,确保万无一失。
(六)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查处到位
1.严格督导检查制度。
由镇纪委牵头成立护林防火督查组,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防火工作不到位的村,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并对发生火情村的村干部严肃处理。
2.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凡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当事人处以最少500-3000元的罚款;凡野外违规用火,引发荒火或森林火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人员违规野外用火,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如发生点火肇事者逃逸无法查处的情形,一切责任由各村自行负责承担。
(2)护林员具体负责本村范围内的一切护林防火工作,要坚持全天候在岗,佩戴标志不间断巡查,督查中如发现护林员无故缺岗,一次处以50元经济处罚。未履行防火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扣罚工资并严肃追究责任。
(3)凡发生焚烧秸秆的村,按照火情大小,对党小组组长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过火面积较大的,对村主干、党小组组长从重处罚,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对村集体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过火面积较大的村,村主干还要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检查,同时镇纪委对相关村主干、党小组组长予以问责处理。
凡发生较大荒火或森林火灾村,村主干、党小组组长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对村主干、党小组组长从重处罚,并对村集体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
对一年内不发生任何火情、护林防火工作高度认真负责的村,年底将给予一定奖励。对由于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森林资源损失的村,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盂县西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