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相关单位:
河道“清四乱”是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的第一抓手,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标志性工作,为持续加强河道监管能力,纵深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清理整治工作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流延伸。按照盂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2023年度“清四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盂河办〔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秀水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的河道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现予印发。请各村、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盂县秀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秀水镇2023年度河道“清四乱”实施方案
为纵深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河流面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时期治水思路,围绕我镇高质量发展战略,聚集河道“四乱”问题,持续开展“四乱”问题整治,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努力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二、工作目标和整治范围、整治内容
(一)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指导督促各村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持续清理整治河道“四乱”问题,坚决遏制增量。对纳入我镇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开展“四乱”问题排查,查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在 10 月底前全部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二) 整治范围
纳入我镇河长制管理的河流,结合工作实际向中小河流及农村河流延伸。
(三) 整治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对河流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阶段(4-5月)
各村、各相关单位对照《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河湖“四乱”问题严重程度分类表》,深入开展全覆盖排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按照问题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建立河流“四乱”问题台账。各村河长具体负责区域内的排查工作。5月6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完成后,要形成排查报告和问题台账,报镇政府。
(二)整改阶段(5-10月)。
各村坚持排查和整治工作相结合,对新发生的河道“四乱”问题,要坚持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做到发现一处,清理整治一处。各村按照问题台账,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督促整改完成。阻碍行洪的“四乱”问题要在5月28日前完成整改,“乱堆”问题要在6月28日前完成整改。要依法打击各种“乱采”行为,发现一处,清理整改一处,9月底前全部完成。“乱占”“乱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在10月18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三)巩固提升( 11月)
各村要对“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确保辖区范围内所有河道不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村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清四乱”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清四乱”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完成“清四乱”各项任务。各村要坚决扛起河流管理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清“四乱”任务落实落细,切实抓出成效。
(二) 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各村要坚决扛起河道管理保护和“清四乱”的工作责任,村级河长对辖区内河段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要落实排查整改任务和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建立工作台账,督促问题整改。
(三) 把握现状,突出重点
要重点关注秀水镇建成区河段、工矿企业集中区河段、高速公路铁路两侧河段、监管薄弱的农村河段。
(四) 加强监督,严肃问责
秀水镇负责对全镇河道“清四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存在瞒报漏报的单位或个人,视问题严重程度,追责问责。对整改工作不履职、不尽责的,该整改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追责问责。
(五) 加强调度,定期通报
各村要在每月23日前向镇政府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