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镇人民政府

秀水镇2023年河道“清四乱”行动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27

村、各相关单位:

河道清四乱是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的第一抓手,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标志性工作为持续加强河道监管能力,纵深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清理整治工作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流延伸。按照盂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2023年度清四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盂河办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秀水镇实际,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现予印发。请各村、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盂县秀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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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镇2023河道清四乱实施方案

为纵深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河流面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时期治水思路,围绕我高质量发展战略,聚集河道四乱问题,持续开展四乱问题整治,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努力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二、工作目标和整治范围、整治内容

()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指导督促各村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持续清理整治河道四乱问题,坚决遏制增量。对纳入我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开展四乱问题排查,查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在 10 月底前全部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二) 整治范围

纳入我河长制管理的河流,结合工作实际向中小河流及农村河流延伸。

(三) 整治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对河流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阶段(4-5)

各村、各相关单位对照《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河湖四乱问题严重程度分类表》,深入开展全覆盖排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按照问题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建立河流四乱问题台账。各村河长具体负责区域内的排查工作。56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完成后,要形成排查报告和问题台账,报镇政府

(二)整改阶段(5-10)

各村坚持排查和整治工作相结合,对新发生的河道四乱问题,要坚持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做到发现一处,清理整治一处。各村按照问题台账,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督促整改完成。阻碍行洪的四乱问题要在528日前完成整改,乱堆问题要在628日前完成整改。要依法打击各种乱采行为,发现一处,清理整改一处,9月底前全部完成。乱占”“乱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在1018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三)巩固提升( 11)

要对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确保辖区范围内所有河道不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村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清四乱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清四乱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完成清四乱各项任务。各村要坚决扛起河流管理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清四乱任务落实落细,切实抓出成效。

(二) 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各村要坚决扛起河道管理保护和清四乱的工作责任,村级河长对辖区内河段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要落实排查整改任务和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建立工作台账,督促问题整改。

(三) 把握现状,突出重点

要重点关注秀水镇建成区河段、工矿企业集中区河段、高速公路铁路两侧河段、监管薄弱的农村河段。

(四) 加强监督,严肃问责

秀水镇负责对全镇河道清四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存在瞒报漏报的单位或个人,视问题严重程度,追责问责。对整改工作不履职、不尽责的,该整改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追责问责。

(五) 加强调度,定期通报

各村要在每月23日前向镇政府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