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镇人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避免和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镇、村两级干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全镇各村、各重点山头的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各村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第一任务、第一职责来抓。为确保护林防火工作取得成效,我镇特成立防灭火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李小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郝向东 镇党委副书记
刘艳红 镇党委副书记(兼)、派出所所长
杜昆峰 组织委员
韩继伟 武装部长
赵 赫 副镇长
张建飞 副镇长
王 茜 副镇长
尹永中 副镇长
张小龙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庞东元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成 员: 杨 冉 办公室主任
石建华 林业员
李有明 派出所负责人
张更新 安监站负责人
各包村干部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石建华担任。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开展防火宣传活动
各村通过走访入户讲解、发放宣传册、张贴禁火令、悬挂防火旗、送上告知书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讲解《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五不烧”等内容,全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森林防火社会责任感,夯实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基础;
(二)举办绿色祭扫活动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祭扫宣传活动,通过公益短片展播、发布倡议书、鲜花换纸钱等活动,大力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改变传统祭扫用火习惯,树立绿色、低碳、文明、安全的祭扫新风尚;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沟口、路段要悬挂防火条幅、标语和设立警示宣传牌;对典型非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强化制度,压实责任
(一)健全工作制度
1、值班制度
进入防火期,镇、村两级护林防火领导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镇、村两级防火责任人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巡查制度
①镇护林防火巡查组、村巡逻队必须佩戴袖标、携带工具,全天候进行护林防火巡查巡逻工作,不得擅自脱岗。
②实现网格化管理,村巡逻队在巡山检查时,必须在自己所管辖区域环绕巡查,对重点道路、路口、地段要重点看守。
③在巡查时,发现烧边燎堰、燃烧秸秆、焚香祭祀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如有火情,应立即上报村镇领导组,或直接拨打119森林火警电话,决不能贻误战机或隐情不报。
④镇防火巡查组将不定期对各村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设卡制度
各村重要地段的入山路口要设卡,卡口常配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守。特别是北庄、东寨、东城武、西城武、西白水、泥河等村要进行重点防护。
对进山人员进行防火检查,严格收缴火源,严防火种入山,并对进山人员的姓名、性别、籍贯、年龄、住所、携带物品情况详细登记造册。
4、扑救队伍制度
各村要组建5—10人,相对集中、精干高效的防火队伍,由年轻体壮、爱岗敬业人员组成。队员要熟练使用防灭火工具。
防火队主要职责:一是如有火情,确保及时发现,短时集结,迅速出动,组织扑灭。二是无险情时进行巡查,同时做好灭火工具检修,维护。
5、奖惩制度
①凡举报有关火情、火灾情况的人员,视情况给予举报人员50—500元奖金,举报电话:0353—8083124。
②要严格按照省森防指、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省应急厅四部门印发的《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查处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化责任追究
镇村干部在防火期要履职尽责,防火工作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对因督促不到位、安排有漏洞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各村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者,一律给予相关处分。
盂县秀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