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镇人民政府

盂县秀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2-10-18

 

第一部分  盂县秀水镇概况

秀水镇地处盂县县城,是县政府驻地,是盂县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交通中心。东毗孙家庄镇,北连苌池镇,西南邻南娄镇,阳泉至五台山、双阳公路、石太高速铁路、太阳高速公路连接线、新中高速等公路干线横贯境内,火车站、汽车站均建在本镇境内,村镇公路网络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总面积48.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0466亩,林地面积24000亩。全镇辖30个行政村,截止2020年底,共有14940户,人口35196人,镇域范围常住人口约8万余人。粮食产量5201吨,农作物播种面积16424亩。2021年全财政决算收入3205.19万元。

部门决单位构成主要职

决算部门:盂县秀水镇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保证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乡镇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公共服务。

(四)乡镇党委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乡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五)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它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七)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依托各村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法制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八)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秀水镇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秀水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法律服务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秀水镇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发展方针、政策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挖掘本地文化资源,传承本地文化,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分 盂县秀水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3527.19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22万元20203689.57万元相比减少了484,38万元,占比1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资金相应减少。

2021年支出合计3527.19万元,与20203695.57万元相比减少了168.38万元,占比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资金相应减少。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2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7.19万元,占100%;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2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92万元20%;项目支出2810.27万元,占80%。项目支出为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目标责任考核和城中村占地及粮食直补项目、南关过渡费等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527.19万元与20203695.57万元相比减少168.38万元,占比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资金相应减少。

2021年支出合计3527.19万元,与20203695.57万元相比减少168.38万元,占比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资金相应减少。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11万元与20202572.23万元相比减少629.12万元,占比2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资金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11万元。

1、人员经费(用于机关各科室日常业务运转)785.21万元,             40%

2、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政府机关两会、办公、水电暖、车辆运行等工作经费)1157.90万元,占6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11万元与2021年预算1273.77万元相比,完成预算的153%原因:1、项目资金年初未列预算2、人员增资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716.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1.38万元,占比81%。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1万元,占比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3万元,占比2%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81.38万元:其中工资津贴补贴450.49万元,养老保险缴费62.6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及公积金68.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1万元:办公费33.33万元、水费7.12万元、电费6.79万元、采暖费8.96万元,维修费10万元,工会经费7.3万元,福利费12.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3万元:抚恤金5.16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6.95万元,其他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万元,奖励金0.12万元。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万元,公车保有量为2辆,未进行公车购置,实际上公车运行在80万公用经费中体现。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在委、政府的领导下,我根据《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及2021年《盂县财政局202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知》的要求,我机关及所属的3个部门进行了综合绩效评价。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制度比较健全,执行比较有力,履职效果明显,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了财政资金安全性、有效性与规范性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注重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查找现行制度的漏洞,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对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盂县秀水镇人民政府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