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潘乡人民政府

根据职能职责,西潘乡设5个党政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
一、党政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协调纪检监察、巡察工作;负责协调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等清单管理工作;负责人民武装部和国防动员工作具体事务;负责人大、工会具体事务;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机关公文收发、材料撰写和信息编报等日常工作;负责保密、档案工作;负责财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乡镇和村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宣传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协调政协、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社会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自然资源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水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水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业农村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统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林业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辖区内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并对规划依照审批程序报批、修改等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事务(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司法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人口、体育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指导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安全、文保员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和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
负责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开展党务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为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公共文化和体育工作;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政治文化环境建设、能力提升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双拥尊崇、走访慰问、荣誉激励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思政引领、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就业创业、优抚帮扶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数据采集更新、培养挖掘推荐典型、就业创业指导、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