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潘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当前及“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 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3

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五一将至,全乡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这一阶段,旅游踏青、林内施工、春耕生产用火增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扫墓、焚香烧纸等带来的入林活动和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将大幅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加之我乡进入春季以来无有效降雨、大风天气居多,天干物燥、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加防范,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清明五一期间全乡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平安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乡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有关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狠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压实责任,确保清明五一期间不发生森林火情。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等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要求和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的防火氛围,乡政府出动防火宣传车,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开启宣讲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防火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大喇叭,在关键部位,设立永久性警示牌,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加大防火宣传,普及森林防火、依法用火及火灾避险知识,切实提升公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强化关键措施,严格火源管控。

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干部包保责任、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护责任,盯住“五头”、管好“五口”,巡查“五边”,把火源管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对林内墓地、景区、林缘与居民区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实行专人把守,严看死守,坚决杜绝野外用火。各村要全面摸清辖区现有林区及林缘散坟分布情况,并实时动态监管,对散坟归属、祭祀时间、管控跟踪人员等信息建立清晰的台账,“清明节”期间要严防死守,严禁出现上坟焚香烧纸等用火行为;要突出对“痴呆傻”、精神病、流浪人员、儿童、外出返乡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监护,防止其不当行为引发火灾。对林区施工人员、农业生产人员、游玩人员要重点提醒,严格查收火种,时刻提高警惕、高度戒备,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护林员要24小时在岗执勤,增加巡护密度,杜绝脱岗漏岗。巡查队伍要在防火重点区域,不间断巡查,及时制止烧边燎堰、焚烧秸秆、上坟烧纸、林内吸烟、旅游野炊等各种违法用火现象。特殊时段,要集中开展野外用火严打专项行动,协调派出所对违规用火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置,真正达到震慑和警示教育的目的。

四、摒弃旧时习俗,倡导文明祭祀。

为有效防范“清明节”上坟焚香、放炮等用火行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上坟祭祖时严禁采用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用火行为,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倡采用植纪念树、鲜花祭奠、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做文明祭祀带头人,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迫切性。

五、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各村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森林火灾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要充实清明五一期间值班力量,全员全时战备执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前置扑火救援力量,发生火情要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救,并将火情信息立即上报乡防火办。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对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报告信息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盂县西潘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