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潘乡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

村、各单位

进入春季以来,我乡天气干燥,大风天气居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火警频发呈高发态势,另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一周全乡无明显降水,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全乡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牢防火意识。进入春季以来,人员流动频繁,各类用火行为增多,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加大。全乡上下务必充分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企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村要严格值班值守,加强护林员管理,将防灭火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对于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预防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火源管控。要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在主要山林路口严格把守,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各村、各企业要积极承担森林防火职责,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全面提升巡查管控和应急处突能力,确保防控严密、物资充足、措施得力、处置规范。在林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要立马劝诫制止,一旦发生火灾,不要盲目扑救,立即向乡政府报告(0353-8210006)或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明火灾地点、火情态势等基本情况,为避免火灾进一步扩大争取有利时机。

对违反本通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实施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协力、群防群治,争做森林防火的践行者、宣传者和守护者,共筑绿水青山防火墙,共护美好环境和绿色家园。

盂县西潘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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