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政发〔2024〕53号
西潘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乡政府志愿消防队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社会防火墙工程建设,增强我乡消防力量,提高农村消防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乡街道消防工作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的指导意见》(晋安办发﹝2020﹞70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西潘乡志愿消防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西潘乡人民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消防队组建工作的统筹、协调,乡消防办成
员具体负责组建工作。
二、队伍规模
西潘乡消防队为志愿消防队。
三、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执勤战备秩序,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二)掌握辖区情况,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业务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三)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国家、集体及公民财产损失。
(四)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发现违反消防法规和火灾隐患等现象,要及时指出并报告消防部门。
(五)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全体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做好灭火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四、人员配备
志愿消防队员数量12人。
五、执勤地点
消防队设在乡人民政府,共设值班室、备勤室、器材库等室。
西潘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