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政发〔2024〕40号
盂县西潘乡人民政府
关于盂县2024年第二批次乡村建设用地
《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农转用的请示
盂县人民政府: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西潘乡西潘村等3个村申请使用土地共计0.4312公顷,其中:农用地0.4213公顷(含耕地0.2466公顷,草地0.0738公顷),未利用地0.0099公顷。具体各村申请用地面积为:
1、西潘村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0279公顷,其中:农用地0.0279公顷(含耕地0.0279公顷)。
第八十七宗地,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0279公顷,其中:农用地0.0279公顷(含耕地0.0279公顷)。
2、宋庄村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1353公顷,其中:农用地0.1333公顷(含耕地0.1333公顷),未利用地0.0020公顷。
第八十六宗地,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1009公顷,其中:农用地0.1009公顷(含耕地0.1009公顷)。
第一百六十宗地,申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0020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0020公顷(裸地)。
第一百六十二宗地,申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0324公顷,其中:农用地0.0324公顷(含耕地0.0324公顷)。
3、潘家汇村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2680公顷,其中:农用地0.2601公顷(含耕地0.1863公顷、草地0.738公顷),未利用地0.0079公顷。
第九十二宗地,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2397公顷,其中:农用地0.2397公顷(含耕地0.1659公顷、草地0.0738公顷)。
第一百六十宗地,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0283公顷,其中:农用地0.0204公顷(含耕地0.0204公顷)、未利用地0.0079公顷(内陆滩涂)。
经审查,该批次用地符合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涉及的违法用地已查处到位。已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符合《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请求批准如数使用土地。
妥否,请批复。
(联系人:李宝红 手机:13753304402)
盂县西潘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