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潘乡人民政府

关于盂县2024年第二批次乡村建设用地 《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农转用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4-07-30


潘政发〔2024〕40号

盂县西潘乡人民政府

关于盂县2024年第二批次乡村建设用地

《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农转用的请示

盂县人民政府: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西潘乡西潘村等3个村申请使用土地共计0.4312公顷,其中:农用地0.4213公顷(耕地0.2466公顷,草地0.0738公顷),未利用地0.0099公顷具体各村申请用地面积为:

1、西潘村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0279公顷,其中:农用地0.0279公顷(耕地0.0279公顷)。

第八十七宗地,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0279公顷,其中:农用地0.0279公顷(耕地0.0279公顷)。

2、宋庄村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1353公顷,其中:农用地0.1333公顷(耕地0.1333公顷),未利用地0.0020公顷。

第八十六宗地,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1009公顷,其中:农用地0.1009公顷(耕地0.1009公顷)。

第一百六十宗地,申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0020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0020公顷(裸地)。

第一百六十二宗地,申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0324公顷,其中:农用地0.0324公顷(耕地0.0324公顷)。

3、潘家汇村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2680公顷,其中:农用地0.2601公顷(耕地0.1863公顷、草地0.738公顷),未利用地0.0079公顷。

第九十二宗地,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2397公顷,其中:农用地0.2397公顷(耕地0.1659公顷、草地0.0738公顷)。

第一百六十宗地,申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0283公顷,其中:农用地0.0204公顷(耕地0.0204公顷)、未利用地0.0079公顷(内陆滩涂)。

经审查,该批次用地符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涉及的违法用地已查处到位已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符合《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请求批准如数使用土地。

妥否,请批复。

联系人:李宝红    手机:13753304402

盂县西潘乡人民政府

                                 2024714


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