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潘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潘政发202324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将至,全乡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这一阶段旅游踏青、林内施工、春耕生产用火增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扫墓、焚香烧纸等带来的入林活动和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将大幅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加之我进入春季以来降雨稀少、天干物燥、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加防范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清明节期间全乡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平安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有关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领导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林业站要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压实责任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情。

二、强化宣传教,增强防火意识。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大常余关于禁止野外用的决定》《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清明节等传统祭祀日期间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野外用火的决定》等森林防有关规定、要求和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森林原的防火氛围乡政府出动防火宣传车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开启宣讲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防火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大喇叭,在关键部位,设立永久性警示牌,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加大防火宣传,普及森林防火、依法用火及火灾避险知识切实提升公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强化关键措施严格火源管控。

要严格落实森林原防灭火干部包保责任、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护责任盯住“五头”、管好“五口”“五源管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对林内墓地、景区林缘与居民区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实行专人把守严看死守坚决绝野外用火各村要全面摸清辖区现有林区及林缘散坟分布情况并实时动态监管对散坟归属时间管控跟踪人员等信息建立清晰的台账,明节”期严防死守严禁出现上坟焚香烧纸等用行为出对“痴呆精神病流浪人员、儿童外出乡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必须确专人负责监护防止其不当行为引发火灾。林区施工人农业生产人员游玩人员要重点提醒严格查收火种时刻提高警惕高度禁一野外用火。护林员24小时在岗执增加巡护密度,杜绝脱岗漏岗。巡查队伍要在防火重点区域间断巡查,及时制止烧边燎堰、焚烧秸秆、上坟烧纸林内吸烟、旅游野炊等各种违法用火现象。特殊时段,要集中开展野外用火严打专项行动,协调派出所对违规用火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置,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教育的目的。

摒弃旧时习俗倡导文明祭祀

为有效防范“清明节”上坟焚香、放炮等用火行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上坟祭祖时禁采用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用火行为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倡采用植纪念树、鲜花祭奠、网上祭祀等文明祭方式寄托哀思,做文明祭带头人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切性。

五、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各村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森林火灾应处置预案森林火灾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要充实清明期值班力量全时战备执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前置扑火救援力量发生火情要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救并将火情信息立即上报乡防火办坚持有火必报、报同步对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报告信息的严格追究相关任单位和任人的责任

盂县西潘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日


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