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政发〔2024〕11号
盂县西潘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抗震)改造
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农村危房(抗震)改造任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范围
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范围为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且必须是无房或唯一住房经鉴定达到C级或D级的农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范围为农村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区内无房或唯一住房不达当地抗震设防标准的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
二、相关程序
(一)做好数据比对监测。各村要积极与民政办、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向相关部门取得属地所有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农户名单。乡工作人员和村干部按照名单以及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信息逐户排查,做好“以人找房”工作。同时,对住房确实存在险情,且家庭收入困难,处于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标准边缘的农户,与相关部门沟通研判,对经相关部门确认符合政策标准的,及时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做好“以房找人”工作。
(二)认真开展房屋排查。本次排查要求各村严格落实动态保障工作要求,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对所有的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及其边缘对象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摸底,特别是针对近期多地强降雪等极端天气影响,可能造成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务必要摸准实情,掌握实数,精准确定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时间。各村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抗震)改造政策,既不能少报漏报,也不得擅自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多报滥报。各村年度任务务必于3月10日前报回,由乡政府审核汇总并报县局。
(二)组织鉴定。乡人民政府应及时将排查出的疑似危房名单报回县局,并附相关鉴定申请,县局将组织鉴定人员开展入户鉴定工作。鉴定完成后,我乡应对照县局反馈的鉴定信息,将唯一住房鉴定为C、D级的六类低收入人群的申报资料准备齐全,待县局审核通过后纳入危房改造计划。
(三)任务实施。各村及时组织年度任务实施,能开工建设的,要尽早开工建设,如因季节、天气等各种原因暂时无法开工建设的,要适时做好备工备料等相关工作,待方便开工建设时,加快进度,及时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盂县西潘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