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全乡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以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维护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盂县水利局关于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供水应急预案如下: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西潘乡村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干旱、季节性缺水)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水质、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地质变迁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水利局统一指挥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突发水源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影响范围和所需动员的资源等因素,分类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乡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二、农村水源概况
农村水利工程情况;包括供水工程水源情况,解决农村饮水人口数量情况,工程运行管理情况等。
三、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1.Ⅰ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2.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 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3.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四、应急预案体系
西潘乡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二级:
(一)全乡应急预案:乡政府负责编制完成全乡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二)各供水单位(村)应急预案:由供水单位(村)负责编制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五、预防和预警
预防保障措施:
1.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水源井口要高于地面0.5米以上,在水源井周围20米内不能修建厕所和堆放有污染的物体和液体。
2.供水站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造成水质污染。
3.应经常对供水站的管理环节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定期对农村饮用水进行化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5.加大有关水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地下水资源的相关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各供水单位(村)工作人员水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大对私打井和乱采地下水资源等违法行为的监察执法力度,在各村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预警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六、应急处置
1.启用备用水源或组织就近拉水应急;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
3.由于供水设施损坏、管道破裂,供水管道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立即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及时抢修并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方便用户储水。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七、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供水单位(村)要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缺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从而保障供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1.旱情信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水污染信息(县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
3.供水工程信息(县水利局)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八、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乡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农村供水预防预警等级,乡供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1.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乡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乡水管站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乡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乡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水管站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乡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备案。
3.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各供水单位(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乡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村)应立即向乡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乡政府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乡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备案。
(二)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盂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乡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盂县西潘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