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庄镇人民政府

孙家庄镇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5-07-03

一、内设机构
    根据职能职责,孙家庄镇设5个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即: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

3个事业单位,即: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二、各内设机构职责

1)党政办公室

1、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事务,确保其党委、政府工作正常运转;
    2、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3、转达和催办镇领导的指示、批示等:
   4、承办镇党委、政府直接召开的会议,负责党委、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5、负责对镇属其他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6、起草党委、政府文件和文稿,收集处理各类信息、综合调研,反映工作动态;
    7、承担文秘、档案、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信访、保密、应急、离退休干部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8、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具体业务;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社会事务办公室

1、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救灾救济、民族宗教、老龄、残联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业务工作,组织赈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救灾扶贫,指导宗教事务依法活动,组织老年人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活动,帮助残疾人树立生活信扶志济贫;
    3、负责各类民间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指导,以及管理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和军人的接收安置,儿童收养、殡葬管理等工作;
    4、承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组织实施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指导和协助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自治活动;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编制经济发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承担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和产业结构调整,帮助企业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技改工作,培育和发展市场,指导商贸、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对企业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3、收集、整理有关经济发展的资料和信息,并及时反馈情况,为全镇经济发展决策提供参考:
    4、承担计划、统计工作,指导镇、村经济发展工作,积极引导镇、村寻找经济发展的出路,帮助镇、村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5、塑造经济发展项目形象,积极抓好产业发展和各项经济项目的编制、建设、管理等工作;
    6、负责招商引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危房改造管理工作;
    7、建立健全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台账、联系工商、供电等工作;
    8、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民负担管理等;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1、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

2、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五)规划建设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具体管理办法;

2、组织编制、实施本镇区域内的城镇、乡村规划,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庄规划的实施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

3、严格规划许可制度,对报建工程严格审查并上报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做好城镇、乡村建设统计工作,按时填写并上报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对乡村、城镇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5、规范本镇区域内建筑市场秩序,杜绝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6、组织实施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指导村庄基础设施、环卫设施、绿化亮化等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7、合理安排和使用各级政府用于补助城镇、乡村规划建设的专项资金;

8、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村镇建设

管理的宣传工作,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增强居民规划意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9、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及搬迁工作,相关项目质料收集整理等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完成县级有关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开展业务主要有:办理一孩生育证、非农业二孩生育证、农业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特别扶助对象确认、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社会救助、救灾款物、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军人优抚定补、农村特困医疗救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业培训、信访接待、民事调解、法律援助、林权所有证、小经营店备案许可证等。

(七)党群服务中心

     1、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做好全镇党建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

2、为基层党组织、党员及有需求的单位和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

3、组织开展面向党员和群众的服务,集中受理为民服务事项;

4、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八)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

3、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4、建立健全全镇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5、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6、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全镇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7、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