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政发〔2024〕33号
盂县孙家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孙家庄镇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孙家庄镇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盂县孙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孙家庄镇安全生产领域
风险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切实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不断减少一般事故,切实防止意外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常务副组长由副镇长赵云飞担任。
副组长由镇副职以上领导干部组成,负责全镇专项行动
的组织领导。
镇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下设14个行动组,办公室主任由赵云飞副镇长担任,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
四、整治范围
突出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工地临时建筑、民爆物品、危废处置、消防安全、森林防火、打击私挖滥采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
五、重点内容
(一)矿产资源领域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组织生产的行为;
3.严厉打击以保供名义超核定能力组织生产的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共性内容
1.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5.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6.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7.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火工品的行为;
8.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9.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10.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1.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2.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严肃查处不按设计组织建设生产、不及时填绘更新图纸、开采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重大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外包工程现场管理缺失等问题隐患。严厉打击整合后的生产系统“各自为政”假整合行为。加强关闭矿、停产矿、基建矿等矿井的隐患治理。(副镇长赵云飞牵头组织实施)
危险化学品:按照《盂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重点任务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小化工和出租场所非法建设化工生产线。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副镇长赵云飞牵头组织实施)
道路运输:以“两客一危一货”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运营、“三超一疲劳”。排查整治临水临崖、长陡下坡、团雾多发路段、因西北外环修路临时改线河道等风险隐患。保持农用机动车违法载人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副镇长吴晓栋牵头组织实施)
建设施工: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办法,抓好各行业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反工程规划许可、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紧盯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区域,重点排查临时工棚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农村房屋建筑“四办法一标准”规定,确保安全。(副镇长赵建生牵头组织实施)
城镇燃气: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液化气灌装和销售行为。全面安排部署并落实餐饮行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副镇长赵建生牵头组织实施)
工地临时建筑:对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全面排查和拆除使用年限长、存在构件老化或损坏问题等结构安全存在隐患的临时建筑,拆除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搭建临时建筑。加强工地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足额配备消防器材,确保临时建筑逃生通道畅通。(副镇长赵建生牵头组织实施)
民爆物品:加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全过程安全管控,切实防范民爆物品流向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厉打击超员、超量、超时、超产等“四超”行为。严格规范民爆物品库房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民爆物品丢失及被盗。(副书记张俊杰牵头组织实施)
文化旅游:整治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未进行安全评估,未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等行为。加强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游览点、室内演出场所和观光车、摆渡车、索道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实施游客流量管控,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副镇长王丽文牵头组织实施)
危废处置:加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副镇长赵云飞牵头组织实施)
金属冶炼:深入开展以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天然气)、熔炼炉铝水出口自动控流、除尘系统控爆等环节部位为重点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查处企业未落实煤气区域检维修、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确认等违规违章行为;对照《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普遍开展一次精准执法检查。(副镇长赵云飞牵头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紧盯商场、市场、医院、“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镇域范围内各小区,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私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楼道内堆放储存物占堵疏散通道、地下室存放易燃物品、小区消防通道堵塞、停用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武装部长赵欣欣牵头组织实施)
森林防火: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源带入山内林内,坚持以推进林长制为抓手,大力推行村干部和护林员分级包干网格化管理和定点巡查管护责任机制,切实盯住“五头”、看好“五口”、严查“五边”。(武装部长赵欣欣牵头组织实施)
私挖乱采:坚决整改矿产卫片发现问题;坚决取缔各类非法采矿坑点;严厉打击取缔无证勘查行为;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和清理各类非法采矿工程。(副镇长赵云飞牵头组织实施)
防疫方面:及时组织各村排查手足口病、肾综合征出血热、新冠感染、百日咳、蜱虫病、疟疾、登革热、食源性疾病等,并加强宣传。
六、方法步骤
坚持行业督促检查与指导各村自查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专项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2024年5月15日前)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镇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2024年5月—12月底)
各村、各部门要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进行不间断督查。
(三)综合督导、强化落实(2024年5月—12月底)
镇专项行动领导组适时组织督导,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企业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七、保障机制
镇专项行动办公室实行“闭环管理”和“责任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问题线索上,盯住不放,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信息公开、提级核查、重点督导、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责任追究上,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启动责任追溯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总分结合、分工负责”原则,形成“1+N”抓落实工作体系,镇政府负责牵头抓总,各村和各部门是抓落实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规定,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组织指导协调和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要建立企业风险隐患清单,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要依法落实“双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
(二)压实责任。包片领导对分管领域和所包行政村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村主要负责人为本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每月对属地村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并建立隐患清单;网格员对村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包片领导。
(三)从严监管执法。要强化联合执法,形成专项行动高压态势,坚决落实“三项措施”,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予以顶格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镇政府分管负责人挂牌督办等监管措施;
(四)搞好宣传动员。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专项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五)责任追究。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对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采矿的第一发现人和第一报告人,如为私挖乱采者充当“保护伞”,将直接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网格员对所包村的每一项安全生产工作都得负责,失责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