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发〔2024〕21号
南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娄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站所、各企业:
现将《南娄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娄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南娄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安委会印发的《盂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盂安发〔2024〕5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南娄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各村、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并实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站站长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组织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教育以及行业领域有关专项培训内容,时间不少于3天,参训率应达到100%。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2024年底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省、市、县级部门要求,全面细化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通过行政审批、考核发证等手段,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安监站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作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逢查必考,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组织脱产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质量。
2、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外包外租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落实全员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矿山企业地面危险岗位和井下严禁使用劳务派遣工。
3、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实训为主,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对“三违”人员开展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在厂(矿)区范围内,针对办公、生产、生活等区域,每年分别至少集中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提升疏散逃生避险的意识和能力。2025年底前,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完成“三类人员”的全覆盖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组织开展新制(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定级标准宣贯活动。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4年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工贸、消防等行业领域选取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建设工作,2025年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2025年底前,在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先进经验。
2、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应急资源储备,开展应急评估和改进,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和应急沟通汇报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发生事故时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向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情况。
3、矿山、危化、建筑、交通、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及“一行业一清单”行动
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活动。2024年6月底前,梳理覆盖本区域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生活全过程和厂(矿)区域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一行业一清单”,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新标准动态调整。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集团公司季查、厂矿月查、车间(安全管理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高危行业领域要加大检查频次)。严格开展责任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和上级公司相关的责任。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体检式”精查,强化源头管控。及时修订完善地方政府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3、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推进应急管理通信系统建设。加快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信息系统和应急PDT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实现大震巨灾、“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条件下通信保障能力。2024年底前,初步构建370MHzPDT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和现场应急通信系统。
2、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信息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石油天然气开采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持续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3、督促危化品、矿山、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会同科技主管部门,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采取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省属及中央驻晋大型国有企业发挥好带头作用。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配合县消防救援、住建、公安、教育、卫健、商务、应急、文旅等部门按照职责,督促指导开展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等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配合道路运输和公安交管等部门按照国家部署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应用主动安全装置。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内部吹哨人”和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2、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以及对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广“远程+现场”执法,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3、统筹驻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明确权责清单,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组织体系,优化消防站点功能布局,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现代化水平。
4、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结合上级组织开展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跟班参训。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理论+实操”“调研+评估”等方式方法,开展执法业务能力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
(八)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行动
镇党委政府要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报县安委办备案。组织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0项具体问题。要优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挂钩。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聚焦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镇党委政府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采取安全宣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各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利用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咨询日和监督执法、检查调研等时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2、持续深化公路铁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规范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量,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并积极向国家、省、市级推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推进措施
参照市安委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等工作机制,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警示约谈等推进措施,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一)信息汇总。明确专人,持续调度各项工作任务,定期收集汇总各村、各部门工作情况,组织推进会议,分析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请领导组研究解决,高效推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动态研判。领导组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警示约谈。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隐患悬而未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一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严字当头、强化责任、勇于担当、靠前谋划,强力推动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地见效,固本强基、提质强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领导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实行挂图作战,加强督导巡查,协调推进本辖区治本攻坚工作。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将开展治本攻坚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加大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三)提高保障能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倾斜,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建立健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五)及时总结报送。于3月15日前将行动方案报送县安委办;及时报送治本攻坚行动推进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6年11月20日前,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