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南娄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盂县南娄镇人民政府位于盂县城西南6公里处,全镇下辖37个行政村,有人口32325人。其主要职能有: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脱贫政策,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农民提供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事业;指导村镇规划与建设,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指导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业余生活;及时上报和积极处置重大社情、疫情和险情,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扶贫救济。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治意识;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了解上报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民事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为三零创建打下了坚实扎实的基础。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组织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5、大力扶持村集体经济建设。努力开展美丽乡村王炭咀项目建设,建设高标准的农村宜业、宜居、宜游项目。
6、大力开展新冠疫情防疫防控宣传及检查排查。
此外,乡镇还要做好安全生产、环境治理和保护等有关方面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盂县南娄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南娄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南娄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1843.12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4014.7万元相比,减少2171.58万元,减少54.09%,主要原因是:教育经费调整。
支出总计1843.12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4014.7万元相比,减少2171.58万元,减少54.09%,主要原因是:教育经费支出减少。
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关于南娄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1843.12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
结余156.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687.02万元。
三、关于南娄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4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06
万元,占35.38%;项目支出1191.06万元,占64.62%。
四、关于南娄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843.12万元,与2020年度4014.7万元相比,减少2171.58万元,减少54.09%;支出1843.1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171.58万元,减少54.09%,主要原因是:教育经费调整。
五、关于南娄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3.02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3634.39相比,减少2301.37元,减少63.32%。主要原因是:教育经费调整和根据人事变动在职转退休人员经费由养老机构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04万元(用于镇政府行政、事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 40.81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7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
费和在职人员养老缴费),占4.99%;
3、卫生健康支出24.64万元(用于财政供养人员的医疗保
障支出),占1.85%;
4、农林水支出666.28万元(用于农村转移支付村级运转经费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出),占49.98%.
5、住房保障支出31.59万元(用于镇政府行政、事业人员公积金),占2.37%。
六、关于南娄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1333.02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合计550.57万元,占比41.3%。公用经
费支出合计782.45万元,占比58.7%。
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25.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2.92万元、
津贴补贴135.24万元、绩效工资65.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52.25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4.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住房公积金31.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32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取暖费14.22万元、奖励金11.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28.87万元,其中:办公费496.7万元、
工会经费6.18万元、福利费10.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18万元。
资本性支出253.58万元;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
况说明
2021年财政对我镇未安排“三公”经费。
八、2021年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镇的基金预算收入510.1万元、支出510.1万
元。其中:东宋村被征地农民粮食补助104万元;对经济发达
镇补助支出200万元;清理危废及其他补助206.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决算,我镇机关运行经费总计112.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事项发生。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南娄镇人民政府位于盂县南娄镇南娄村,占地 2284.00平方米,单位正常使用,公务用车2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21年度盂县南娄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行职责,预算安排执行控制良好,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各项制度健全,履行、执行预算效果明显,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基本实现了全年绩效目标。
2、2021年南娄镇项目资金为:对经济发达镇补助、转移支付村级运转经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环保处置危废、东宋村城中村征地粮食补偿等,资金合计1191.06万元,全部及时足额拨入用款单位和个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
附件:盂县南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