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牛村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 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7

各村:

根据《盂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盂安办发〔2023〕84号)和11月29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民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盂县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我镇方案,请各村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盂县牛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牛村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

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湖南省醴陵市“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教训,严密防范烟花爆竹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盂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盂安办发〔2023〕84号)和11月29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民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盂县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经镇党委、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立即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我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镇党委成立专项领导组。

长:姜鹏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龙飞(人大主席)

杰(镇党委副书记、牛村镇派出所所长)

虹(镇党委副书记)

李伦佳(组宣委员)

杨国华(副镇长)

侯宇辉(副镇长)

王晓燕(副镇长)

琪(副镇长)

安(人大副主席)

韩军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赵红民(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伟(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员:牛村派出所、牛村市场所、牛村镇执法队、牛村镇安监站负责人,各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卢斌兼任。

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元旦、春节历来是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高发时段。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湖南省醴陵市“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要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对失职漏管,导致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问题突出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工作安排

(一)聚焦“三类重点”

1.重点场所,即:养殖场、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库、零售店)场所等;

2.重点区域,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交界等;

3.重点人群,即: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关闭退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要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做到检

查全覆盖、无遗漏。

(二)任务分工

1.各片各村是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主要“落实”者。专项行动期间,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村级发现和报告非法行为的责任,采取包片包点责任制,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排查全覆盖。二是要在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提醒,广泛宣传烟花爆竹“五禁”要求。

2.各是烟花 爆竹“打非”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是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组织基层群众组织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二是要通过当地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发布烟花爆竹“五禁”有关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并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教育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五禁”要求。

3.及时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排查表(于2024年1月22日,2月1日,2月8日,2月22日上报排查表)

五、工作要求

(一)畅通举报渠道

要鼓励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0353-8081132。

(二)加强追根溯源

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行为,要上报公安、市场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追根溯源、深挖扩线,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料的来源、销售渠道,彻底斩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附件:牛村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情况排查统计表


附件:

牛村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情况排查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村名

“打非情况”

受理举报情况

宣传报道

重点区域数量(处)

注:养殖场、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库、零售店)场所等

排查重点场所数量

(家)

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交界

重点人群数量(人)

注: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

关闭退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查非法生产经营行

(起)

爆竹

数量

(箱)

受理

举报数

(起)

排查

报数

(起)

公布的举报电话号码

微信转发条数

烟花爆竹五禁宣传版面

()

























































填表人:       村书记/村主任

                     包村干部                  包片干部:                             


  


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