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发〔2024〕18号
盂县路家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路家村镇配煤企业2024年节后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路家村镇配煤企业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遵照执行。
盂县路家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路家村镇配煤企业2024年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配煤企业2024年复工复产工作,保障企业节后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配煤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执行《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提示函》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督促配煤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配煤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配煤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顺利开展,路家村镇人民政府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韩廷锴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冯全林 镇人大主席
成 员:武 剑 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何润川 副镇长
陈霈芸 副镇长
李昌友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队长
武硼斐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吴晓伟 路家村电管站站长
高晓峰 清城电管站站长
张泽峰 镇市场监督所所长
同时成立1个复工复产验收小组,小组组长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队长李昌友担任,成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闫帅担任,负责牵头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及收集、汇总、报送工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四、方法步骤
(一)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改
各生产经营企业依据复工复产验收表(见附件)验收检查内容进行全方位自查自改,整改结束后向镇人民政府提交复工复产申请和自查自改报告。
(二)组织验收
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出台复工复产方案,依据复工复产验收表(见附件)对辖区内配煤企业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从“两个至上”的高度充分认识节后复工复产对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压实责任,全面排查,严格对照验收标准,组织开展好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有序复工复产。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不走过场,保证工作质量。
(二)严格标准,落实责任。要以本次复工复产检查为契机,对于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一律按照“五落实”原则责令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复工复产一个;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组在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发现对复工复产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检查不全面、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要延后组织复工复产验收;未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之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工恢复生产。对于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打击非法,治理违法。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组对复工复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证照不全组织生产作业、不按期整改重大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等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对未进行复工复产验收,擅自复工复产的,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等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