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由于今年雨水较往年同期偏少,山林草丛干燥,村区可燃物易燃,给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为了确保我镇今冬明春(2023年10月15日到2024年6月15日)无山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巩固绿化造林成果,以“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指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对护林防火的领导,镇政府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韩廷锴担任,副总指挥由武装部长韩瑞平、派出所所长武守峰担任。具体落实护林防火的实施工作如下:
1、组建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总队长由林业站刘保平担任。
2、在护林防火特险期组织专人、专车全天宣传巡查。
3、各村及相关经济主体都要以村支部书记或经济主体负责人为组长,成立护林防火领导组,加强对护林防火的领导工作。同时根据村的大小,护林防火的面积,组建10—20人的灭火队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树立标牌、横挂条幅、印发标语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教育,加大对护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社会氛围,要对牛羊牧工、野外作业人员进行重点宣传教育,对中小学生、精神病人、智障人员要落实监护措施,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三、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在森林防火期间(10月15日至次年6月15日),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严格遵守十不准规定:
1、不准上坟烧纸、烧香或燃放鞭炮;
2、不准在防火期间烧边燎堰,烧茬、烧秸秆;
3、不准在野外吸烟;
4、不准入山持枪狩猎;
5、不准在野外笼火取暖,烧烤干粮;
6、不准在林区烧木炭;
7、不准在野外违章用火采石爆破;
8、不准在野外积柴熏肥;
9、不准烧山垦荒;
10、不准带火种进入林区从事各种生产活动。
同时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对违反以上十不准之一的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尤其是对集中燃烧秸秆的村,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经批准后,定时、定点、定区域由镇应急分队负责实施。力争在火源管理上形成“山山有人看,处处有人守,沟沟有人管,坡坡有人护,村村有责任,人人有义务”的良好局面,切实盯住“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重点看好“五口”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严格巡查“五边”村边、地边、田边、路边、林边,切实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对森林火灾的查处力度,对在护林防火工作中由于村护林防火领导组或相关责任主体工作不得力,宣传教育不充分,引发荒火的村集体、个体经济合作社及相关企业等经济主体和村主干及相关负责人,依据县级防火指挥部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处罚并启动问责机制。发生火灾的村集体,年终不能评为先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不能推选为先进工作者。
五、做好预防和扑救工作。在护林防火特险期,要增加投入,尤其要在重点林区,安排专职的护林人员死看硬守,进一步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在“防”字上狠下功夫。专职护林员、八道沟重点卡口、碾子沟、庄只上瞭望台统一由镇护林防火领导组管理,要坚持全天候巡山守岗,一经发现私自脱岗,扣发当月工资,对不负责任造成火灾的扣发全部工资外,视其情节追究一定的责任。要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范围明确,一旦发生火情迅速组织人员扑救,同时,要迅速报告镇护林防火指挥部。
六、全镇的护林防火工作,坚持以片负责制,各片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一起火灾,包村干部要不间断进行巡查,并督促、检查村干部、护林员,做好护林巡查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上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村要对各自所属范围内的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等进行监管,并与其签订防火责任状。
七、本实施方案制定的各项处罚标准,由镇护林防火领导组负责考核实施,严格奖惩兑现。各村要尽快安排本村的护林防火工作,严格措施,狠抓落实,把火灾的发生减少到最低,力争今冬明春无一起森林火灾的发生。
盂县路家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