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发〔2024〕22号
盂县东梁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4年“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
近期天气回暖,地表可燃物增加,加之“清明节”祭祀用火和春耕备耕农事用火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坚决打赢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保护全乡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险形势
祭祀用火管控:为切实做好清明节祭祀用火管控工作,要充分发挥网格员、瞭望观察点、公益林管护员的作用,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公墓等区域的祭祀用火进行全天候管控。同时,要积极对民众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祭祀、移风易俗,开展文明祭祀倡议、公益宣传等活动,通过倡议书、党员干部带头等形式引导群众通过居家祭祀、植树献花等新型祭祀方式,确保上坟不烧纸、祭祀不冒烟。
重点区域和时段:重点时段不仅是清明节当天,而是主要集中在4月1日至4月6日,其间不同地区群众会根据各自风俗习惯和时间安排进行祭扫活动。特别是4月4日- 6日为清明节假期,祭扫群众数量将显著增加,到4月4日清明节 当天将达到顶峰,4月6日后人流量逐渐平稳,森林防火工作的压力相应减轻。
二、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防灭火形势安全稳定
面对今年清明节期间十分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我们 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灭火工作,确保我乡清明节期间“零火情”。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火职责
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入村组织召开“清明节”森林防火动员会,督促村集体与村小组、与党员层层签订好责任状,逐级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职责,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防火、扑火预案,着手森林火灾预防措施的布置安排,明确村干部、小组长所包山头,做到防火人员明确、防火责任明确,防火区域明确。
(二)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1、高度重视。要认清森林防火形势,克服麻痹思想,时刻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不放松。
2、深入宣传。要开好村两委班子、村民小组长以上干部和党员大会,并做好记录;要敲铜锣、鸣喇叭、书写张贴宣传标语,特别要在进村、进山入口和村内人口密集处书写、悬挂永久性宣传标语、警示牌。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无盲区,做到森林防火人人皆知,大力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3、清明期间,各村要教育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严禁焚烧祭品,燃放鞭炮。在各村路口、墓区周边要组织人员把守,向群众广泛宣传。
(三)加大野外火源巡查力度
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深入各村对可能存在的火险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对防火责任制度,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和扑火物资储备等预防措施进一步加以落实,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认真整改。各村主干和护林员深入林间,做好巡逻防护工作。特别在多发、易发火灾地段,严格执行禁火令,设置防火检查点,全天候在岗,从源头抓起,严把火种入口关,并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发现各类违法用火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值班调度,建立应急机制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村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不脱岗、不漏岗,一有火情,立即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知情不报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村组干部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乡政府值班室办公室电话:0353 - 8120036。
盂县东梁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