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苌池镇人民政府文件
苌政发〔2024〕56号
盂县苌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苌池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组):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体系,集中整治“三资”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现将《苌池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盂县苌池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苌池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
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体系,集中整治“三资”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盂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盂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苌池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的部署要求,聚焦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开展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以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破解“三资”问题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过细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功能,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壮大与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持续巩固农村集体经济“清化收”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成果,围绕前期排查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从严过细整改落实。全面排查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对账销号。重点排查整治四方面内容:
1.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排查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纠正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整治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
2.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对超长期、超低价、主体不明确、条款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合同进行清理整改,重点纠正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3.农村集体债务问题。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整治铺张浪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4.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环节,以及后期管理不规范等行为。重点整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问题。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二)健全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镇村两级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有集体“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梳理,重点排查各村是否制定并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是否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等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集体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财务公开、预算决算等财务制度。规范完善创办公司、参股平台公司等经营方式的配套制度。
(三)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功能。镇经管站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好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利用财务系统开展会计核算。各村要及时上报相关业务数据。加快填报相关数据,推进平台数据与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对接,确保本级业务数据及时规范上传省平台。要完善平台统计分析和预警等功能,及时发现集体“三资”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平台查询功能,向成员提供本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情况查询服务,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后,镇村两级要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热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推动完善法律政策体系,抓紧抓好法律政策贯彻落实工作。要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配备与集体资产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进一步优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队伍,提升监管专业能力水平。
三、时间安排
2024年9月30日前,在全镇范围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2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工作专班,明确推进机制。
(二)摸排梳理阶段(6月底前)。对照整治重点,逐个类别、逐项任务、逐条制度排查梳理,6月底前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台账》和基层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清单,确保工作不漏项。
(三)数据上传阶段(7月底前)。6月底前,全镇完成2023年度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数据汇总、审核、分析。6月20日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业务数据与省平台对接,对接内容重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套信息、会计凭证、合同业务数据、资产管理业务数据、资金管理业务数据、支付记录、收款记录、收益分配表、资产负债表等。7月下旬,全县已建立账套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相关数据上报,并在省平台完整显示。
(四)集中整治阶段(8月底前)。苌池镇针对发现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切实做到立行立改,7月底前完成突出问题整改,针对存在的制度漏洞风险,健全完善一批集体“三资”管理制度。8月份对相关工作开展“回头看”。
(五)总结提升阶段(9月底前)。苌池镇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分别于7月12日前、9月1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报送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总结和总结报告。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创新经验做法、相关工作建议随时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镇党委、政府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见附件1),各村要建立相应工作小组,采取有力举措,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镇党委、政府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各站所力量,及时掌握新情况,上下贯通,共同推动解决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与镇纪委监委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等机制,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镇纪委办公室。
(三)强化工作举措,推进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现场推进。各村每月12日、27日前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台账》(见附件2)报送镇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镇工作专班将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缓慢、推动不力的村(组)视情况进行提醒、督促,必要时进行通报,确保工作全面完成。
附件1
盂县苌池镇人民政府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体系,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高 峰 党委书记
杨瑞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付建宾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 敏 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韩文娟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郭 虹 党委委员、组宣委员
刘正忠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荣建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韩爱英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军 副镇长
梁东平 人大副主席
刘永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孙永贵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尹瑞燕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 各站所负责人
各包村干部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各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孙文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盂县苌池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