苌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苌池镇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8

政发202373

各村委会,属各办各中心,驻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切实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能力水平,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苌池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任:高峰(镇党委书记)

副主任:杨瑞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付建宾(镇人大主席)

明(镇党委副书记)

            敏(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韩文娟(镇纪委书记)

虹(镇组织委员)

            刘正忠(镇武装部长)

荣建明(副镇长)

韩爱英(副镇长)

军(副镇长)

鑫(副镇长)

梁东平(人大副主席)

刘永胜(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尹瑞燕(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孙永贵(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韩良德(卫生院院长)

18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村镇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贯彻落实爱国卫生运动、卫生村镇创建、农村改水改厕、乡村除“四害”、健康教育工作等工作任务。

(三)组织协调群众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和突击性相结合的爱国卫生运动,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提高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质量。

(四)积极支持全民健康教育事业,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巩固除“四害”成果,实现

“四害”达标。

(六)组织创建卫生乡镇、卫生行政村,开展农村“三清三改”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七)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参与公益服务职能:

1.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

2.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宣传教育,做好除“四害”、讲卫生、防治疾病工作。

3.宣传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

4.开展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

5.组织提供志愿服务,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办公室,荆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由各办各中心抽调组成。主要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督导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委员会成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盂县苌池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15日          


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