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积极应对汛期防汛抗洪可能发生的灾害、从而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工作秩序。我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西省防汛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盂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订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一节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泥石流、山体滑坡、房屋倒塌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救助工作。
第二节 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把预防洪水灾害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测、预警、预报工作,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举的办法,积极制定并实施防洪规划,加强河道疏通整治和险段防护以及已建工程的管理巡查,把洪水灾害的预防和防洪应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自身建设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科学、高效的防洪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科技水平,不断完善救助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防汛工作实行镇、村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部门负责。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贯彻落实河道责任制,把政府的统一管理和各村、部门的分工负责紧密联系起来。
四、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五、坚持依法防汛、公众参与、专群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各部门、各行业的资源优势,发挥当地防汛抢险应急队伍的骨干作用,使其承担防汛抗洪的重点攻坚任务。
第二章 概 况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社经情况
苌池镇位于县城西北11公里处,东与孙家庄镇接壤,东南与秀水镇相邻,西南与东梁乡相邻,西与西烟镇接壤,西北与西潘乡相接,北与上社镇相邻。全镇总面积231平方公里,下辖:东苌池、西苌池、南苌池、鑫罗、芝角、神泉、下王、上王、熬子坡、小独头、水岭底、兴道、西掌、红崖底、龙泉、藏山、大围、连颠18个行政村(22个自然村)9591户、23142人。全镇森林面积5666.6公顷,森林覆盖率40%。
苌池镇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镇,农业方面以种植业、畜牧业、干果业为主。
苌池镇在工业发展方面,重点实施结构优化工程,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现有工矿企业22家,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均有显著提高。
二、气象、水文
苌池镇属于典型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水面蒸发平均值1130mm,干旱指数2.0,属于半湿润地区。
三、河流水系
苌池镇属温河流域、滹沱河流域,主要河流有罗河、龙华河、冷泉河、柏泉沟河。
温河是绵河的一级支流,有两个源头,西源发源于盂县南娄镇的西南庄村之西的方山东麓,流经长度35.5km,流域面积447km2。北源发源于盂县北下庄乡西麻河驿村,全长32km,流域面积167km2。两河于牛村镇温池村汇合后成为温河,出温池由温泉峡向东南流入阳泉市郊区的辛庄、平定的巨城,于娘子关镇磨河滩村与桃河相汇后称绵河,最后入河北省,在平山县汇入滹沱河。境内流域长度36km,流域总面积668km2。
滹沱河发源于山西繁寺县泰戏山西麓跑马泉河、桥儿沟一带,向西流经代县、原平市至忻州市,在忻口受金山所阻,急转东流,经定襄、五台县,由岭子底进入盂县,在夫城口西北1公里处的翻眼寨入境,是境内最大的河流。自西向东流经北部的下社乡和梁家寨乡24个村庄,于阎家庄村村东0.7km处的界牌石出境,入河北省平山县。境内干流长度为34km,流域面积为347km2,沿途有乌河、龙华河、石塘河等支流由南向北注入该河,总流域面积为1825km2,多年平均径流量4.94亿m3。距县城直线距离40km,河床为砂卵石底质,系常流河。两岸开凿修筑灌溉大渠12条,总长134km,可灌溉土地一万余亩。
罗河是香河的支流,发源于盂县孙家庄镇后峪沟,西南流经苌池镇下罗,在熬子坡西汇入冷泉河后东南流经寨上、东寨、北庄至孙家庄镇大吉村南并入香河,全长15km,属季节性河流。
龙华河发源于盂县苌池镇上王村南掌沟的管头梁东麓,是滹沱河的一级支流,流经苌池、上社2个乡镇,由南向北于上社镇会里村与滹沱河干流汇合,全长52.9km,流域面积475km2。流域呈中低山区地貌,海拔南高北低,南面王村管头梁高1400m,北面会里村高520m,高差880m。上游为石灰岩山区,徐峪沟、王村沟一带为林区,森林覆盖面积100km2以上,约占流域面积的20%,中下游为变质岩山区,河床系砂卵石质。龙华河有三段伏流:一为上社镇邀童来村至西沟口段,长约1km;二为上社镇宋家庄村至中南村段,长约0.5km;三为原下社乡上细腰村至下细腰村段,长约0.5km。东兴道以上为季节性河流,东兴道附近有兴道泉的泉水补给,清水流量较大,为0.163m3/s,系常流河。最大洪峰流量为1600 m3/s(1924年),多年平均径流量为0.24亿m3/a。
流域内人口约3.5万人,耕地面积5.5万亩,共修筑护村、护地坝3.5万米,修建自流引水灌渠15处,高灌站45处,塘坝17处,对流域内经济建设特别是农业建设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冷泉河是温河的支流,发源于苌池镇管头梁,经南娄镇石佛、西小坪,北折经苌池镇河口、芝角,出文笔山东有罗河汇入,下游有香河、秀水河汇入,全长18公里。流域面积459平方公里。
柏泉沟河是龙华河支流,是苌池镇境内河流,由西掌村至藏山村。
苌池镇境内有4个小流域,分别为:
龙华河流域,流域面积150.5平方公里。
柏泉沟流域,流域面积64.46平方公里。
冷泉河流域,流域面积38.49平方公里。
罗河流域,流域面积14.81平方公里。
苌池镇主要河流水系概况表
河名 | 发源地 | 汇入 河流 | 境内流域 面积(km2) | 河长 (km) | 河流 性质 |
龙华河 | 盂县管头梁 | 滹沱河 | 150.5 | 37.5 | 季节河 |
罗河 | 盂县后峪沟 | 冷泉河 | 14.81 | 4 | 季节河 |
冷泉河 | 盂县管头梁 | 温河 | 38.49 | 5.7 | 季节河 |
柏泉沟河 | 西掌村 | 龙华河 | 64.46 | 15.4 | 季节河 |
第二节 洪涝风险分析
一、暴雨、洪水特征
滹沱河干流及其支流大多属典型的季节性河流,洪水具有年内集中、年际变化不均匀,且均由暴雨形成,其特征为汇流速度快、来势猛、流速大、暴涨暴落、峰高、量大、历时短,一般在几小时到1—3日,且多挟带大量卵石等推移质泥沙。
二、洪水风险
滹沱河流域盂县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地形复杂,属土石山区,森林覆盖率仅为13%,水土流失严重,洪水皆由暴雨形成,每逢发生大的暴雨洪水,极易成灾。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全县各流域防洪设施建设的投入逐年增加。苌池镇境内于2008年治理改造后,河道的加固和新建也在逐年分段实施,这些都极大地提高了各流域河道防洪标准。河道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除个别地段需要加固外,标准内洪水基本能通过;同时,因近几年的生活垃圾及建材废弃物等,没有很好的处置,部分河道被侵占、缩窄,多少会影响洪水在河道内渲泄,但标准内洪水不会给各河道沿线居民带来大的损失。
四、内涝风险分析
苌池镇境内山高谷深,海拔高差1000多米。苌池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村地大平坦且地势较低,加之,区域内硬化面积的扩大,使区域内暴雨形成的径流在逐年加大,而排水设施年久老化失修、标准低,形成了内涝的主要因素。
各村的内涝区除历史和自然形成外,日常生产、生活垃圾堵塞排洪通道也是造成内涝的原因之一。另外,境内所有河道两岸不仅受超标准洪水的威胁,而且由于地势较低,常常是典型的内涝区。
第四节 洪涝防御体系
苌池镇防洪体系以河道堤防工程为主,没有蓄滞洪区、分洪道;除涝排水设施以地下排水通道为主。通过历年对河道进行的治理改造,基本能满足防洪标准。
境内小流域河道两岸有重要工农业基地和居民集中区的河段有浆砌石、干砌石堤防,其余为自然河岸。
第五节 重点防护对象
境内各小流域河道及沿岸是防护重中之重。
一、河道
龙华河、冷泉河、罗河是贯穿我镇的三大河流,其防洪标准皆为20年一遇,但局部河段因生产、生活垃圾堵塞河道,人为降低防洪标准,在遭遇大的洪水时很难应对,需进行重点防护。三河河道的清障工作成为防汛重点。
龙华河河道淤积不太严重,但两岸坝体多段年久失修,部分地段成为险段,应予重点防护:如大围至普贤段、南兴道段等。
二、排水
随着城乡建设的加快,我镇地下排水设施的建设明显滞后,加之部分排水管道老化失修,排水能力远不能满足排水的需要,而今特殊的地形、地势也造就了小部分内涝地区,典型地段有镇政府所在地及其周边村。
三、危房
危漏住房直接对居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各村、各单位要把辖区内的危旧住房特别是边山峪口、山洪灾害易发区的房屋作为重点防护对象。如:龙泉(河口、段家山)村等。
四、地质灾害易发地区
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为防护重点。如:段家山、神泉等村靠山坡山崖居住的户;藏山景区部分山体。
第三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一节 指挥机构
苌池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杨瑞星(镇长)
副指挥:付建宾(人大主席)
王 明(副书记)
李 敏(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韩文娟(纪检书记)
郭 虹(组织委员)
刘正忠(武装部长)
刘 军(副镇长)
荣建明(副镇长)
韩爱英(副镇长)
荆 鑫(副镇长)
梁东平(人大副主席)
刘永胜(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孙永贵(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尹瑞燕(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晓杰、闫毓峰、韩兴福、王彩云、刘志华、付瑞、乔虹、吴建文、高永富、路仕杰、王庙青、刘东平、韩国瑞。各村委会主任、网格员
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防御指挥部下设4个小组,在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后,指挥机构各成员立即上岗到位,指挥长按照预警级别迅速安排部署工作。
监测预警组:收集各类监测信息,及时报告最新情况。
转移安置组:做好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协助各村做好当地群众撤离和转移工作。
抢险救灾组:做好抢险准备,一旦出现险情,迅速组织抢险。
调度保障组: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应急物资、资金调配,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交通管制工作,做好灾区防疫工作,杜绝重大疫情发生。
防汛抢险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荣建明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刘志华、韩兴福、尹富国组成。
防洪抢险队伍花名表和苌池镇山洪灾害防御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后。
三、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
(一)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全面协调和指导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宣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根据发生的洪水等灾害,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占用相关场地,并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根据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房屋倒塌等灾害情况,遇有危及周边单位和居民的险情,及时组织物资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5、做好伤亡人员和无居、无衣、无粮户的善后及安抚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6、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7、进行灾害的检查,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
(二)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2、协助指挥部实施本预案。
3、汇总灾害情况,起草相关文字材料报告,传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四、防汛抗洪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水利站:负责雨情、水情、灾情的综合收集分析,并第一时间发出信息上报和预警工作。
镇政府办:负责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处理,协调调度等工作。
人武部:在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组织民兵进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执行重大防洪措施和任务。
供销社:负责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苌池派出所:在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100名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调动和受灾区域的警戒交通管制以及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和撤离,维护防汛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电信所:在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工作中,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安全畅通,及时修复,保障信息及时、准确、优先传递。
镇安监站:在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中,迅速启动《苌池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调动工作。
苌池供电站:在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供电线路的恢复抢修,优先保证抗洪抢险用电。
农技站、林业站、农机站:在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中,配合搞好查灾、救灾,恢复生产自救和其他农业农村工作。
联校:在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学校的防洪安全,对学生进行防洪安全宣传教育及撤离演练。
财政所:在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防汛抢险所需经费的筹措,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粮站:在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防汛抢险所需的救灾粮的筹措和调拨。
民政所:在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无房、无粮、无衣群众的安置工作,以及灾情的核查上报工作。
卫生院:在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中,建立医疗救灾小分队,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病人伤员的抢救治疗等工作。
各村委会:在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村委会负责辖区的领导组织指挥工作,要求100人以下村组织10人以上的抢险救援队,100人以上的村要组织20人的抢险救援队。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
第四章 预防预警
第一节 预防预警信息
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全镇范围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结果,为防汛指挥部及时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节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洪水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标准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第三节 预防预警行为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抢险队伍车辆及重点内涝地区、边山峪口和易滑坡区域的监测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新建堤防工程的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道路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堤防决口应急方案、内涝区淹没区安全转移预案及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也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编织袋、铁锹、砂石料等),以应急需。(抢险物资储备详见表2)
通信设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网络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二、河流洪水预警行动
(一)当预测境内河流即将出现洪水时,各村各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流域洪水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二)防汛办公室依据预报,确定河道的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鸣笛命令,向社会发布。
(三)各村各部门应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三、山洪灾害预警行动
(一)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对山洪灾害易发地方和可能遭受威胁的地方,相关村、国土资源等部门应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各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二)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一旦发现危险征兆,镇、村两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镇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四、暴雨渍涝预警行动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防汛办公室和各村指挥机构应对辖区内涝地段进行重点防护,并做好排涝的相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第四节 主要防御方案
按照洪水预警级别Ⅰ、Ⅱ、Ⅲ、Ⅳ级的划分,我镇的洪水防御方案分为:小流域分标准内洪水(5—10年一遇)、超标准洪水(10年一遇以上)两个量级的防御方案。
一、河流洪水防御方案
1一般洪水防御方案(Ⅳ级、蓝色)
当发生10年一遇洪水时,龙华河、冷泉河、罗河为标准内洪水,指挥部下达洪水警报的鸣报任务,发布蓝色预警信息。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指挥坐镇指挥。沿河各单位按照河道分段包干责任制的原则,派专职人员对责任段进行巡察、监护,发现有异常现象(如裂缝、塌陷、漏水等)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2较大洪水防御方案(Ⅲ级、黄色)
当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发布黄色洪水预警信息。河流量分别为398m3/s、206m3/s,局部河坝决口、塌陷,洪水有漫顶的可能,最大淹没范围涉及河道两岸低洼处。各责任单位抢险队伍和物资迅速到位,进入一级警戒状态,一旦发生局部险情,立即组织抢险。沿河单位领导、村委会、居委会配合镇防汛办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居民做好临时转移的准备,在保证20年一遇洪水安全通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3重大洪水防御方案(Ⅱ级、橙色)
当发生20年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时,为超标准洪水,发布橙色洪水预警信息,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商讨避险方案和抢险救灾事宜。除必要的抢险人员以外,大部分抢险人员和车辆以及淹没区群众按照指挥部的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地撤离。
4特大洪水防御方案(Ⅰ级、红色)
当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时,防御方案与50年一遇洪水相同。
二、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当气象部门发布大雨天气时,山洪灾害易发区镇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确定安全区和避险路线,并设专人在降雨过程中对危险区进行观测,发现异常,立即发出信号,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雨情。当暴雨持续不断时,快速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的事件发生。
三、暴雨内涝防御方案
当降雨达到20mm/h以上时,由于地势低洼和排水不畅等原因,部分地区出现内涝,镇防办应前往内涝地区进行巡查。一旦出现险情,组织低洼处居民各自在门口砌筑1.0米高的防护沙袋,同时配备水泵进行排水,必要时按照防洪预案组织居民向安全处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当镇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其它流域有大的降雨过程时,镇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应前往易涝地区进行巡查,一旦出现险情,组织低洼处居民采取临时防护和排水措施,必要时,组织内涝区群众向安全地方转移。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一节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一、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二、进入汛期,镇防汛指挥部、各单位、各村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三、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四、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防汛指挥部向县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防汛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镇防汛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第二节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一、Ⅳ级应急响应与行动
当境内所有河流发生10年一遇洪水时,为Ⅳ级响应。
(一)镇防汛指挥部常务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二)沿河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权限严格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并将情况及时报防汛指挥部。
二、Ⅲ级应急响应与行动
当境内所有河流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为Ⅲ级响应。
(一)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灾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及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派出由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指导防汛工作。
(二)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工作组到一线具体帮助实施,并将防汛工作情况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发布汛情通报;民政办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与行动
当境内所有河流发生50年一遇洪水时,为Ⅱ级响应。
(一)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指导。镇防汛办公室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水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工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来我镇指导防汛工作。镇防汛指挥部不定期发布汛情通报,民政办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二)镇防汛指挥部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我镇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利。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指挥部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四、Ⅰ级应急响应与行动
当境内所有河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时,为Ⅰ级响应。所有行动与Ⅱ级响应相同。
第三节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一、信息报送、处理
(一)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二)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分别报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镇防汛指挥部审批后,可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上报。
(三)凡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尽快处置。
二、指挥和调度
(一)出现洪涝灾害后,镇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二)镇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三、群众转移和安全
出现洪涝灾害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镇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四、抢险救灾
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堤坝发生重大险情后,镇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按照预案提出紧急处置措施,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调度,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五、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一)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二)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三)镇防汛指挥部应按照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四)出现洪涝灾害后,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镇政府可紧急动员县直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六、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洪水灾害后,镇防汛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县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第四节 应急响应结束
一、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镇防汛指挥部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二、依照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它处理。
三、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协助镇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一节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第二节 抢险与救援保障
一、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必要时派出专家组进行现场指导,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车辆、物资和救生器材,必须满足抢险急需。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第三节 供电与运输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运输要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负责抢险救灾车辆和淹没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
第四节 治安与医疗保障
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第五节 物资与资金保障
物资储备部门应按计划储备防汛抢险物资,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镇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工程修复、重点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必要时可申请国家设立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进行补助。
第六节 社会动员保障
一、防汛抢险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洪的责任。
二、汛期,各单位、各村各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抢险。
三、各单位、各村防汛指挥机构,在严重洪涝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四、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一节 灾后救助
一、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三、镇政府应组织力量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第二节 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责成物资储备部门及时补充到位。
第三节 水毁工程修复
一、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二、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第四节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第五节 保险与补偿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盂县支公司在积极宣传财产与人身保险的同时,开办洪灾保险业务,使在洪水风险区和易涝地区居住企业、居民充分认识到洪灾保险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增强社会补偿的力度,减轻国家负担,使洪灾损失降低到最小。
第八章 附则
第一节 名词术语定义
一、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二、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三、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四、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五、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六、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七、大型城市:指非农业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城市。
八、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二节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节 预案解释部门
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第四节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盂县苌池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