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下庄乡人民政府

根据职能职责,北下庄乡设5个党政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
一、党政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日常人事管理、权责清单梳理更新等规范管理工作。承接人大、政协具体事务,统筹落实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综合文秘工作,抓实保密管理、档案归集保管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收支、账务规范管理,统筹固定资产登记、管护、盘点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后勤保障、日常运维服务,保障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统筹对接发改、科技、工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农林水、审计统计、能源等领域工作,协同做好生态环保相关事务。牵头编制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依规做好规划调整修改与上报审批。负责辖区建筑行业管理、施工许可初审等工作,统筹推进镇村供水排水、垃圾污水治理、燃气配套、绿化管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卫管护工作,圆满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统筹指导乡村两级党建工作,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及党建督查考核等工作,抓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同时承接组织、宣传、统战工作,协助干部培育考核、理论宣讲、意识形态防控和党建宣传,统筹民族宗教、党外人士联络等统战事务。坚持党建带群建,统筹协调工会、团委、妇联工作,开展各类群团服务与帮扶工作,并统筹辖区社会工作,落实民生服务、基层保障等事务,配合推进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