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确保我乡森林资源的安全,根据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北下庄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层层压实责任。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是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干部是属地第一责任人,各村要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杜绝森林火灾。
4、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乡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乡长担任副指挥长,乡领导班子成员和派出所、民政所、林业站、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由林业站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北下庄乡林业站。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在重点林区、地段等重点地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宣传活动。各村委会通过线上加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护林防火氛围,增强全民防火意识。重点地段要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或刷写森林防火警示语。同时,要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各村护林员要不定期进行森林防火巡查和宣传。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各村要组织村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及时制止,制止不了的要及时上报;要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重点防火期内,各村要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及时排除森林火灾隐患。各村委会要对林区划分重点防火区,对林区进行巡查,在重点林区设置防火卡口,做好出入人员及车辆登记。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林区路上要派人严防死守。
3、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认真做好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和放牧人员的管理工作,要对该类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落实监护人和责任人,切实控制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4、建立森林防火的交通网络和防火墙(带)。摸清各村的交通网络,在发生森林火警时能以最快的速度、以最短的路程到达火警事故点,确保交通畅通安全。光伏区要经常进行防火级别除草,在光伏、转换器、变电站等重点场所周围要清理出一定范围的隔离带,形成独立防火区域。
5、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或得知森林火情后,应当立即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6、建立半专业、义务扑火队。要组建专业、半专业的扑火队,各村也要建立不少于10人的应急队伍。禁止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上山打火,禁止未经专业培训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要加强各扑火队扑火知识的培训,各扑火队每年不得少于1次的培训活动。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发现火情。各村委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或得知森林火情后,应当立即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电话0353-8015130)。
2、报告火情。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部值班领导报告,进一步了解火灾地点、起火时间、到火场的最近路线。
3、启动预案,及时准备。防火指挥部通过电话等通信设施调动扑火队员,起用村级自备及防火指挥部仓库储备防火物资,调用防火车辆,启动防火预案,准备赶赴火场。
4、赶赴火场。各扑火队根据值班室核实的最近路线以最短的时间赶赴到火灾现场,扑火队队长迅速集合队员,查清队员人数,依次向现场总指挥报告本班人员及装备情况,由现场总指挥下达扑火命令。
5、火灾扑救。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扑救方案,火势较小、地势平坦、风向稳定可以采用风力灭火机。
6、撤离现场。火灾扑灭后,全面检查火灾现场,经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撤离火灾现场,要留人看守余火,确保不发生复燃。
7、森林火灾扑灭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挥部调查处理。
(二)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参加扑救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随着火情趋于严重,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关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三)扑火原则
1、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以开辟阻隔带为主要措施,防止火场扩大蔓延。
2、在扑火过程中,要以人为本,首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安全。
3、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非专业人员不得上火头扑救。
6、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先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2、在扑火人员进入火场前,应弄清火场周围地形、火势等情况,在进入火场后应首先开辟安全区(带),保障扑火人员自身安全。
(五)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火灾发生在居民点附近时,要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六)医疗救护
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如发生人员伤亡,前线指挥部及时安排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护,医疗机构必须组织骨干力量参加抢救伤员的工作。
(七)善后工作
1、火灾评估林业管理站组织技术力量根据过火面积、森林受灾面积等相关情况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2、火案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乡政府应指定乡纪委、防火办、派出所、林业等部门和有关村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要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火案,请县森防指挥部协助调查处理。
3、灾后恢复。电力、通讯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讯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
4、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应按部门、行业归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无业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民政部门进行处理。
5、火灾损失情况的调查上报。林业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火灾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八)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指挥部、村委会应及时全面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盂县北下庄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