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盂县乡村环境治理收集设备采购项目通过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盂县乡村环境治理收集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次项目计划采购塑料垃圾桶900个(具体参数参见采购需求);
(三)供货范围:具体见询比采购文件;
(四)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按采购需求完成制作并配送至指定的地点;
(五)质保要求: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7日上午,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30时;
(二)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者,须携带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领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盂县建筑市场服务中心409室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30日15时30分;
递交地址:盂县建筑市场服务中心409室;
(二)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盂县建筑市场服务中心409室
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13663413999(工作电话)
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