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服发〔2026〕1 号)文件精神,盂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将实施该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承担主体遴选申报。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
1 .农机生产信息数字化管理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万元。用于农机导航与监测终端、小型农业气象站购置安装,数据传输和技术运维补助;用于农机导航与监测终端购置的补助比例不超过设备购置发票含税价的40 % 。此项建设内容已达标的,结余资金可统筹用于维修能力提升 和基础设施改善。
2 .农机维修能力提升和基础设施改善。补助总额不低于20万元。建设主体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统筹使用资金, 用于新建、改扩建农机维修车间、农机库棚、小型粮食仓储设施以及专业维修设备购置等相关支出。财政补助比例结合项目实际及建设内容综合确定,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的 5 0 % 。
2026年项目资金的补助标准为25万元。
三、相关要求
现公开遴选申报项目主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有效,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内部制度健全,规范运营 2 年以上。
2 .拥有合法合规、权属清晰、符合规划的固定经营场所及项目建设用地,能够保障新建、改扩建基础设施长期稳定运营。
3 .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具备耕、 种、管、收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年作业服务面积不低于1 .5万亩次。
4 .近 3 年在承担各级农业农村、农机化发展项目中无 不良记录、无违规违纪、无重大安全事故,法定代表人及主体征信记录良好。
5 .统筹项目布局与资金使用效益,原则上择优遴选未实施同类省级及以上农机专项试点项目的主体,避免项目重复布局、财政资金重复投入。
6 .尊重实施主体意愿,优先遴选承担 2026 年山西省区域农业(农机)应急救灾中心试点建设任务的主体,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与资金重复投入。
(二)申请方式
由有意愿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出申报申请,申报表见附件。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9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时间:2026年9月8日
联系单位:盂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18035318511(工作电话)
附件:2026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