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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工作实施方案

盂县人民政府 www.sxyx.gov.cn 2026-08-19 09:13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按照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盂县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企业经营活动的实施方案》(盂政办发〔2025〕5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盂县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与城市交通体系深度融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助力构建安全、便捷、绿色、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出行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综合治理,规范有序。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科学布局慢行交通系统,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责、公众参与、多方共治的治理体系。

(二)安全第一,合规运营。坚守安全底线,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杜绝安全隐患车辆上路运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总量调控,动态平衡。投放规模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相匹配,实现科学调控、动态平衡,避免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

(四)企业主责,政府监管。加强企业运营管理,压实企业运营管理、安全生产、规范停放的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完善信用约束机制。

(五)多方共治,长效推进。统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力量,建立健全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投放规模。严格控制单车投放数量,按照初期规划,我县共享单车总量应控制在3000辆以内,本次投放实行总量管控、分批投放、动态调整模式:首批试点投放800辆,根据试运行使用率、市民反馈、道路承载情况,逐步投放,每批次投放规模300-500辆,最终实现建成区全覆盖;严禁超量投放,避免出现资源闲置和管理乱象。

(二)车型标准。投放车辆必须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标准,车型原则上为人力驱动自行车,车况全新、性能稳定,统一车身标识、配色规范。车辆需配备高精度定位、智能电子锁、声光预警装置、安全刹车系统,支持电子围栏或定点停放、违规停放预警、后台实时溯源,无安全质量隐患,杜绝改装车、劣质车、超标车上路运营。

(三)划定三类管控区域

1.重点投放区:政务片区、建成区中小学、人民医院、大型商超、公园广场、核心住宅小区、公交始末站等高频出行区域,加密停放点位。

2.限制投放区:建成区次干道、建成区外路段、新建小区,适度减量投放,避免过度堆积。

3.禁止投放停放区: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狭窄路段、桥梁隧道、学校出入口50米范围、医院急救通道、施工管控区域,全面禁止投放、停放共享单车。

(四)设置标准化停放点位。按照“疏密有度、便民不扰民、不占消防通道、不影响通行”的要求,统一规划设置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放区、物理停车泊位。统一规划标准化停放点位80-100个,每个点位投放20-30个,采用“划线泊位+电子围栏”双重管控模式,所有车辆必须入栏停放、定点落锁。停放点位优先利用道路边角、闲置空地、非机动车专属区域,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人行主通道,保障市容整洁、通行顺畅。

(五)严格企业准入标准。拟经营企业须具备合规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专业团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车辆检查维护、车辆转运等内部管理制度。车辆投放前,按规定登记注册。

(六)合规建设监管平台。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共建共享,建设盂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平台,联通企业经营数据后台,实现数据共享和统一调度,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

四、投放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筹备公示阶段(1-7天)

1.完成城区点位摸排、区域划分、停放泊位划线、电子围栏系统搭建工作;

2.公开选择具备正规资质、完善运维体系、组建本地服务团队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3.通过县政府官网、公众号、社区公告等渠道,公示投放方案、投放范围、点位布局、运营规则,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二)第二阶段:试点投放阶段(8-15天)

1.完成首批合规车辆进场投放、系统调试、点位试运行;

2.运营企业完成车身消杀、车况检测、区域调度部署;

3.安排专人开展现场运维,引导市民规范停放。

(三)第三阶段:优化完善阶段(16-30天)

1.持续监测各点位车辆使用率、停放秩序、市民投诉反馈;

2.对闲置点位、拥堵点位、不合理停放区域进行动态调整,优化点位布局和车辆配比;

3.完善运维机制、巡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全面规范运营秩序。

(四)第四阶段:常态化运营阶段(长期)

全面进入规范化运营模式,落实日常运维、定期检修、动态调度、秩序管控,各部门常态化监管,开展月度考核、季度评估,实现长效管理。

五、运营企业主体责任

(一)规范投放调度。严格按照规划点位、数量投放车辆,严禁私自增设点位、超量投放、跨区域乱投。根据早晚高峰人流变化,实时动态调度车辆,高峰补位、平峰疏运,避免高峰无车可用、平峰堆积占道。

(二)做好日常运维。组建本地化运维团队,配备巡查、调度、保洁、维修人员,实行全天候运维。每日清理乱停乱放车辆,规范车辆归位停放。每日开展车况排查、车身清洁消杀,及时维修故障车辆、报废破损车辆,建立车辆台账,做到车况可查、问题可溯。

(三)落实停放管控。依托电子围栏系统,设置定点停放规则,对违规停放用户记入信用记录,引导市民规范停放。对长期占道、堆积的闲置车辆、废弃车辆,须于发现后24小时内完成清运处置。

(四)健全服务保障。制定合理透明的收费标准并公开公示,杜绝乱涨价、隐形收费。建立24小时客服投诉渠道,及时处置市民咨询、投诉、纠纷,力争实现办结率100%。

(五)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带病车辆运营。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骑行服务,做好骑行安全宣传,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妥善处置车辆故障、骑行事故、极端天气等突发情况。

(六)加强监管考核。主动对接各监管部门,按时报送运营数据、运维台账,积极配合日常检查、专项整治、考核评估,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服从政府统一管控。

六、监督管理与考核奖惩

(一)常态化巡查管控。各监管部门实行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整治模式,重点整治私自挪位、超量投放、长期堆积、废弃滞留、故障车不清理、后台数据不透明等问题,发现问题即时交办、限时整改。

(二)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季度考核、年度总评管理制度,考核内容涵盖投放规范、停放秩序、运维效率、投诉处置、安全管理、配合监管等方面:考核优秀的企业,优先保障后续点位微调、规模优化权限。考核不合格、多次违规整改不到位、运维滞后、乱象频发的企业,依法依规责令减量投放、暂停运营。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市容交通问题的,按照规定上报联席会议审议。

(三)市民监督引导。畅通市民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市民举报乱停乱放、车辆破损、服务乱象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文明骑行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停放规则,养成规范停放、文明骑行的良好习惯。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经营企业要通过公众号、融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共享单车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和文明骑行规范,推广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典型,增强用户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监督管理,开展集中治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共享单车引入、运营、投放全过程监管。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推行联合执法,创新治理机制。坚持“集中整治+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每年开展一次行业发展评估,动态优化调整车辆总量、停放布局、更新标准等政策,推动共享单车行业规范、安全、文明、健康、有序发展。

该方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与盂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088558


主办:中共盂县县委 盂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盂县数据服务中心 电话:0353-808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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