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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低保人群意外伤害保险说明

盂县人民政府 www.sxyx.gov.cn 2026-08-13 17:29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保险期限: 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保障内容及理赔资料:

1.意外身故保障:因意外导致身故每人给付25000元。(需提供资料:低保证明、意外事故证明、村委出具的土葬证明或火化证明、销户证明、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

2.意外伤残保障:因意外导致伤残,根据伤残鉴定等级,按比例进行赔付,最高赔付25000元。(需提供资料:低保证明、伤残鉴定等级证明、病历复印件、银行卡、身份证)

3.意外医疗保障:因意外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治疗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每次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90%的比例赔付,每年最高赔付3000元。(需提供资料:1、门诊医疗。低保证明、门诊诊断证明、门诊检查报告单、门诊交款发票及费用清单、身份证、银行卡。2、住院医疗。低保证明、住院费用总清单、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发票、医保报销分割单、身份证、银行卡)

4.住院补贴: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每人每天补贴50元,单次住院最高补贴90天,每人每年最高补贴180天,最高补贴9000元。(需提供资料:低保证明、病历复印件、医院结算发票、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特别提示:先天性疾病、精神类疾病不能理赔。

特别提示

1.意外事故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例如:猫抓狗咬、意外骨折、摔伤、滑倒、外物砸伤等。

2.交通类事故,如违反相关交通法规,不能理赔。特别是骑摩托车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酒驾等违法行为。

3.低保证明(乡镇民政办出具)。


主办:中共盂县县委 盂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盂县数据服务中心 电话:0353-808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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