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阳泉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农局函〔2026〕86号)文件精神,2026年下达盂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49.7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146人,按照省、市安排,100人提前批任务已培育完成,现剩余46人培育任务,要求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为能高质量地完成剩余培育任务,计划按照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1个培训机构,现将我县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培育计划
2026年继续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培育46人,补助标准3400元/人。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优先面向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玉米等粮油作物生产及提供相关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重点围绕高产栽培模式、病虫草害防治、禁限用农药、农机使用维修、农田建设保护、农业防灾减灾等开展培训,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全链条应用,推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盂县作为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须组织开展相应专项培训。
二、申报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培育主体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有足够的培训资金保障能力。
7.能够按照培训时间和课程设置的要求,组织学员到涉农高校、省级实训基地学习、参观和交流。
8.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9.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
10.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对象
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职业培训学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
四、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合作基地情况、开展培训情况、保障措施)。
2.工商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企业登记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涉农技术师资证明。
4.培训场地、实训基地、教学设施设备等相片资料。
5.开展农民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封面内容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XXX和申报时间:X年X月X日”),一式3份,并盖上鲜章。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咨询电话:8082120。
3.未按规定形式和逾期报送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盂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