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我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受理补贴申领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违法问题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养老服务机构、评估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申领补贴人员存在的以下违规行为:
1.养老服务机构及居家上门服务公司违规行为:强制要求老年人或家属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待补贴到账后再进行结算抵扣;通过“先涨价后抵扣”、以“服务费”“手续费”等名义强制老年人额外缴费、要求返还补贴或长期占用补贴资金;拒不协助老年人领券销券或故意不开通结算通道;通过“空挂床”“刷空单”虚构服务事实骗取补贴;居家上门服务公司与老年人串通,虚报服务时长、伪造服务记录、虚构服务项目,以虚假材料套取补贴资金;使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或无劳动关系人员提供服务等。
2.享受补贴人员违规行为:隐瞒健康状况作出虚假陈述影响失能等级评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领补贴;死亡后仍领取补贴;与服务机构串通骗取补贴资金等。
3.评估机构违规行为:伪造评估过程、出具虚假失能等级结果;未按国家标准开展评估导致结果失真等。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3-8082436
三、相关说明
1.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严禁捏造事实、恶意诬告。对虚假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对无具体事实、无有效线索的匿名举报,不予核查受理。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