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拟对盂县山海芸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铝土矿加工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3-808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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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盂县秀水东街67号)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铝土矿加工及销售项目 | 盂县路家村镇南沟村 | 盂县山海芸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阳泉诚德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盂县路家村镇南沟村。主要建设内容:购置破碎机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年加工销售铝土矿3万吨。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运输扬尘,要求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土方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时必须采取苫盖措施;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加强施工机械、车辆保养及养护,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尽可能采用低排放的设备,减轻废气排放对附近空气的污染。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各生产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和运输扬尘。要求在原料缓冲料斗上方设置1个侧吸式集尘罩,该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引进一台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锤式破碎机、振动筛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该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引进一台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原料库地面、成品库及生产车间地面均做硬化处理,厂房均全封闭,同时在原料库设置1台喷雾降尘装置抑尘;生产过程中干物料转运输送环节采取全封闭皮带输送;原料、产品运输时采取密闭厢式车进行运输,限制车速和装载量,且厂内运输车辆要求全部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运输;进出厂时,对车体和轮胎进行冲洗;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四排放标准;厂内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厕所污染物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沤肥;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水洗废水以及淋控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工业场地最低处设置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水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清水回用于清水池;淋控水收集后返回浓缩池。 3、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由施工队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灰、泥饼、废石、废润滑油、废油桶。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封闭垃圾箱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压滤产生的泥饼收集后作为原料外售砖厂;废石作为建筑原料外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设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及物料运输交通噪声,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减少人为噪声,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限制车速,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 营运期噪声影响主要是洗选机、细沙回收脱水一体机、渣浆泵、清水泵、压滤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风机等设备噪声。要求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加强管理,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限制车速,合理安排运行时间,禁止夜间生产及运输,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报告表》要求的其他环保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