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拟对阳泉市元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铝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3-808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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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盂县秀水东街67号)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阳泉市元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铝矿加工项目 |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南娄镇漆树村 | 阳泉市元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山西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南娄镇漆树村。主要建设内容:年加工铝矿废料5万吨,购置螺旋机,振动筛,破碎机及其他配套系统。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应满足“六个百分百”的具体要求,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在风速达四级及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苫盖、洒水等相应的防尘措施。 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物料装卸及堆存粉尘、道路运输扬尘、给料、破碎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皮带输送粉尘。项目原料为企业周边合法铝矿开采企业产生的废料,采用全封闭汽车运输至本项目原料库暂存。原料库为全封闭彩钢结构,地面硬化,装卸时设置雾炮机定点喷雾抑尘;产品堆存于全封闭成品库内,地面水泥硬化,同时设置雾化喷淋装置抑尘;运输车辆采用厢式密闭汽车,禁止超载;厂外运输道路已硬化,厂内运输道路路面水泥硬化,同时配备洒水车、清扫车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洒水,设车辆清洗平台对车身及轮胎进行冲洗;给料机、鄂破机、滚筒洗石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对皮带输送进行全封闭处理,并尽量降低原料落差;加强布袋除尘器装置的检查;注意日常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物料运输采用新能源或满足国六标准运输车辆。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车辆的冲洗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行洒水抑尘,实现废水零排放。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生产废水设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洗车平台设置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少量建筑垃圾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同时避免运输物质的遗撒外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灰、压滤废渣、沉淀池污泥,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以及生活垃圾。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压滤废渣和沉淀池污泥定期由盂县通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拉走用于制作焦炉煤气烧结砖;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同时尽量避开中午休息时间施工。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场所及周边道路的维护,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要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养护。 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给料机、鄂破机、洗料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的声压级。在总体设计上布局合理,将主要的高噪声设备集中以便控制。在产噪设备安装连接时,采用软性连接方式。对电机功率大的机械采用减振垫。将高噪声设备安装在室内,并设有减振基础。设备保养。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加强除尘器及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除尘器达到设计水平并稳定运行,加强物料的管理,减少颗粒物的排放总量,这是减轻生态负面影响的关键因素;在厂区四周设置围墙、种植树木等多种形式的围挡,尽可能限制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扩散范围及强度。 6、《报告表》要求的其他环保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