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阳泉市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繁體中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投标领域长效机制的工作制度

盂县人民政府 www.sxyx.gov.cn 2026-04-16 09:21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盂建发〔2026〕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 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巩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成 果,构建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保障我 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 果导向,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以强化全流程 监管、压实主体责任为重点,通过建章立制、技术赋能、信用约 束、协同共治,着力构建覆盖招标投标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 链条,权责清晰、制约有效、透明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与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建设相适应的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制度体系更加 完备,市场主体行为更加规范,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投 诉举报处理机制更加畅通,信用监管作用显著发挥,部门协同监 管效能全面提升,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得到 切实保障 。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健全内部管控与责任落实机制

1.压实招标人首要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严格 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分岗设权、分事行权、集体 决策、监督追责”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依法合规编制招标文件,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 。

2.建立干预行为记录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 招标投标事项登记报告规定,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招标投 标活动的行为,如实记录并按规定报告纪检监察机关。

3.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 员的动态监管,规范代理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串  通操纵等行为的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优化全流程电子化与智慧监管机制

1.深化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积极应用远程异地评标、“双盲”评审(技术标盲审、评审专家盲抽)等模式,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提升评标评审的客观公正性。

2.强化交易数据监测预警。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监 管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招标公告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专家抽取、开评标等环节进行动态监测。自动识 别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异常报价等风险线索,实现智能预警, 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主动性。

3.加大事后抽查检查力度。将招标投标活动纳入年度“双随 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每年抽取一定比例已完成招标的项 目进行“标后评估”或档案复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规避招标、 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

(三)强化信用评价与联合惩戒机制

1.加快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依据省级统一标准,建立健全我 县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及时、准确将招 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 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归集至山西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

2.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市场主体实施 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 和频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加大检查力 度,在投标资格、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

3.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加强与发展改革、行政审批、 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推动将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纳入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 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

(四)完善线索处置与行刑衔接机制

1.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严格按照《线索管理台账》要求,对 日常监管、投诉举报、上级移交、大数据监测等渠道发现的招标 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统一登记、分类处置、跟踪督办、对账销号。 建立线索移送处置内部审核流程,确保线索处理规范、及时。

2.深化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司法协作。严格执行《招标投 标问题线索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违纪违法、失职渎职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 察机关。对涉嫌串通投标、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达到刑事立案 追诉标准的,严格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形成监管合力。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显著位置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方式、程序和时限。规范投诉处理流 程,依法依规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构建协同联动与能力提升机制

1.明确行政监督责任清单。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本部门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监管职责、权限和程序,确保监管不缺 位、不越位。

2.加强部门协同监管。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审计、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 检查、政策制定等方面深化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与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对招标人、投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本系统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 和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招标投标领域警示教育大会,通 报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断提升各方主体的守法意 识和专业能力。

四 、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 组长,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 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细化任务分工。各相关股室、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 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 落地见效。

3.强化督导考核。将长效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纳入相关单位 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 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

4.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和长 效机制建设成效,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守法诚信、风清气正 的招标投标市场氛围。


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主办:中共盂县县委 盂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盂县数据服务中心 电话:0353-8083209
晋ICP备19004531号  网站标识码 1403220004    晋公网安备 14032202000057号
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体验最佳浏览效果!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