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3月10日,县政府批准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和县纪委监委组成评估工作组,对山西阳泉盂县跃进煤业有限公司“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山西阳泉盂县跃进煤业有限公司“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综合评估的工作程序,并提出3条工作原则,指导评估工作开展。
(二)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的评估工作组,分设了责任追究评估组、行政处罚评估组、防范措施评估组、综合资料评估组共4个工作小组,为开展评估工作提供机构和人员保障。
(三)认真审查评估。3月18日,评估工作组及跃进煤业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跃进煤业经营现状、事故教训汲取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评估
(一)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1.盂县跃进煤业落实防范措施方面
事故发生后,跃进煤业结合煤库运行实际情况,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完善煤库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煤库管理制度、煤矿地面储煤场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二是加强现场安全管控,明确煤库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煤库内捡碳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对捡碳作业人员岗前的培训工作进行审核,并配齐安全防护用品。配备21名证照齐全、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的铲车司机。明确现场作业顺序,避免人车交叉作业,实现人车分离。三是优化捡碳区域作业环境,选择光照通透的9#煤库为新作业区域,煤库内醒目位置粘贴反光安全警示标志,并加设10盏200W照明灯,配备洒水车及时降尘,轮式装载机加装盲区雷达、警示爆闪灯等安全提示装备。
2.上级主体落实防范措施方面
事故发生后,山西晋盂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针对煤矿地面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制定《煤矿地面各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检查频率及内容。
(二)对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的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评估
1.罚款落实情况。经查,事故批复的罚款合计陆拾捌万陆仟捌佰捌拾贰元贰角陆分(¥686,882.26),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罚款已交至指定账户。
2.党纪处分落实情况。经查,事故批复涉及的党纪处理2人,已以相关文件予以明确和落实。
3.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经查,事故批复涉及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检察机关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并出具《检查意见书》移送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三、评估结论
经评估组评估,山西阳泉盂县跃进煤业有限公司“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发生以后,跃进煤业及晋盂煤业(集团)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防范措施建议,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主动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经核查,事故防范措施已落实,涉事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公职人员的处理到位。
盂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