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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山西太钢鑫磊资源有限公司成品石灰分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相关信息的公示

盂县人民政府 www.sxyx.gov.cn 2026-03-30 10:06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项目名称

山西太钢鑫磊资源有限公司成品石灰分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烟循环经济产业园山西太钢鑫磊资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山西太钢鑫磊资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烟循环经济产业园山西太钢鑫磊资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成品分级系统1套,包括成品筛分、破碎、转运等工序,建设规模为年产99万吨分级石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运输扬尘,要求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渣土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行驶,必须到指定场所倾倒;土方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时必须采取苫盖措施;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加强施工机械、车辆保养及养护,尽可能采用低排放的设备,减轻废气排放对附近空气的污染。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各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要求石灰转运落料、石灰成品筛分、石灰破碎、成品仓落料工序产尘点分别集气,收集的废气依托现有成品下料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24m高的现有排气筒(DA020)达标排放;运输车辆进出厂时,对轮胎进行冲洗,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

2.强化水污染防治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均利用太钢鑫磊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车辆清洗利用太钢鑫磊厂区现有洗车平台,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减少人为噪声,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限制车速,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

营运期噪声影响主要是筛分机、破碎机、除尘风机等设备噪声,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筛分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风机进口设置消声器,加强管理,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严格控制固废污染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除尘灰经作为粉状石灰成品返回成品仓;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太钢鑫磊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垃圾收集箱,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和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主办:中共盂县县委 盂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盂县数据服务中心 电话:0353-808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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