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
盂县水利局
二、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为《盂县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为贯彻落实《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水资管〔2025〕151号)和《水利部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的意见》(水资管〔2024〕313号)有关要求,规范盂县河流生态流量管理,保障河流生态功能,统筹协调盂县河流水系生态保护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实施该项目需完成龙华口水库和龙华河河西水文站、温河石崖水文站2个断面的生态流量确定工作。要求以盂县河流水系为单元,综合考虑河流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生活生产用水状况等因素,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严格遵循因河施策、科学合理、现实可行的原则,完成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方案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文件要求。
本次遴选确定盂县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本次遴选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
三、资格要求:
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
1.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2.资格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的;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盂县水利局106室获取文件。
2.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5)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保凭证。
(6)公司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7)近3年内同类型业绩1份。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20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地点:盂县水利局106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报名编制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盂县水利局
地 址:盂县城隍庙巷10号
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0353-4355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