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春节期间县城停车压力,营造欢乐、祥和、有序的节日氛围,经研究决定,在2026年春节期间,对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实行免费对外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2026年2月15日(农历腊月廿八)至2026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初七)。
二、开放单位
本次免费对外开放停车场的单位包括:县人民政府、县信访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县税务局、县交通局、秀水镇政府、县体委、县物业事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红楼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县国运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业局、县烟草公司、县第一实验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县第三实验小学、盂县二中。
三、停放对象
仅限七座及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非营运客车。
四、注意事项
1.各开放单位需强化春节期间停车场的秩序维护与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引导标识。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自觉配合所属单位的管理,在规定区域和时段内有序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无障碍车位或专用车位,确保机关正常秩序不受干扰。若在规定时段外有特殊停车需求,需自行与开放单位协商解决。
2.车辆停放期间,驾驶人应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单位仅提供停车场地,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损毁、遗失等责任。
3.驾驶人应爱护停车场内的公共设施,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4.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的车辆驶入单位停车场,违规进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超过规定停放时间仍未驶离的车辆,相关单位有权进行提醒;对于多次提醒无效或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将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6.停车场满位后,将不再接纳车辆,请车主自行寻找其他停车区域。
7.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开放,相关单位将提前告知,请予以配合。
五、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停车规定,文明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2月24日早8时前请主动驶离,以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便利出行,需要你我共同努力。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盂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