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中共盂县县委文件





盂发(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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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盂县县委

关于二○○六年度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目标责任及考核办法

 

2006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力创新,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宽裕型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为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盂县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特制定2006年全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及考核办法。

一、县直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总分120分)

(一)宣传思想工作

1、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10分)

1)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整个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把手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3 分)

2)按照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制定本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督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分)

3)精神文明建设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做到分管领导、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活动经费四落实。(2 .5分)

4)建立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教育活动必需的阵地,设施条件不断改善。(0.5分)

5)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安排、主要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明委报告,及时向县文明委报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1分)

6)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1分)

2、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0分)

1)积极参与争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活动,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2分)

2)深入开展全岗位全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党政机关认真组织实施政府“提速、服务”工程,切实转变工作职能,规范依法行政;执法执纪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努力打造服务品牌,充分发挥文明示范窗口作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县直单位“创建服务型”机关,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的目标;企业“创建学习型企业,做创新型人才”活动深入扎实;学校争创“文明校园”活动丰富多采。要制定公示服务承诺,实现阳光作业。(1分)

3)深入开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讨论活动。规范文明用语,整治环境卫生,提高服务质量,成效显著。(1分)

4)扎实推进“信用盂县”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在供电、通信、税务、交通、医疗、金融等行业率先制定诚信服务标准,建立“诚信联盟”,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欺诈行为。(1分)

5)注重行业精神文明示范点建设。强化软硬件投入,培养和树立代表本单位以及全县、全市、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高标准示范典型,带动本单位、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1分)

6)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小)区等各级各类创建活动规划合理,资料齐全,设施完备,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条块单位要在围绕本地区经济发展上搞服务、做文章。(1分)

7)积极开展工农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活动,活动有计划安排,有落实措施。(1分)

8)按照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纪念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红军东征70周年,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1分)

9)文明单位要严要求做表率,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更高层次迈进。(1分)

3、思想建设(10分)

1)认真组织好党的十六大重要文献、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到组织得力,学有成效。(1分)

2)党员教育和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健全,月有计划,周有安排,每周一天的学习坚持正常。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结合单位实际,撰写理论文章或调查报告2篇以上。(2分)

3)巩固理论教育阵地,加强基层党校、党员活动室建设,教学队伍健全,设施和基础教材齐全,通过举办理论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电化教育等形式组织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1分)

4)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落实20字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以诚信教育为突破口,抓好《阳泉市文明市民读本》的学习宣传,推动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发展。广泛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形势任务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和实践“团结战斗、艰苦创业、求实创新、奋力争先”的精神。(1分)

5)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各级各部门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工作日程,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1分)

6)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新闻宣传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并为其工作提供物质保障,落实新闻宣传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新闻宣传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对宣传系统干部的管理与使用。(1分)

7)社会宣传注重挖掘推广典型,通过典型宣传,弘扬社会正气,倡树文明新风。(1分)

8)根据单位、行业不同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1分)

9)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2005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所担负的任务。(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二)组织建设(10分)

1、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2分)

2、领导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分工负责,互相支持,顾全大局;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分)

3、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定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有制度、有记录、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2 分)

4、认真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积极开展“双学”、“争先创优”、党员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2分)

5、基层党组织建设有计划、有布置、有考评,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后备干部的培养措施。(1 分)

6、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群团工作成效显著。(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三)党风廉政建设(10分)

1、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计划、有布置、有措施,受教育面达95%以上,效果明显。(2分)

2、建立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具体落实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切实搞好政务公开。(3分)

3、每年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查自纠,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单位内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2分)

4、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有安排、有重点、有措施,没有利用行业特点和职权损害基层单位及群众利益的行为,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2分)

5、重视信访工作,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信访内部处结率达100%。(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纪委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分)

1、完善领导责任制,健全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建立群防群治组织,综治办有办事人员。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无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2分)

2、加强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无“法轮功”邪教人员赴省进京滋事及自伤、自残事件发生。(2分)

3、认真搞好普法宣传教育,每季度对干部职工至少进行一次普法教育。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单位在职职工无违法犯罪现象。(1分)

4、实行依法行政、民主管理,建立和谐社区,无群体治安事件发生,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98%以上,无“民转刑”案件,无上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2 分)

5、加强治安防范,建立治安队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市场等活动,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物,办好自己的事。(2分)

6、单位内无传播淫秽物品、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综治办

(五)移风易俗(4分)

1、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单位内无赌博、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2分)

2、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单位内无早婚、早育、非法同居、未婚先孕现象。(1分)

3、积极做好双拥、优待抚恤和救灾捐赠工作,建立和完善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设施建设。(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六)计划生育(8分)

1、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计划生育率达80%以上,晚婚率达90%以上。加强对下岗职工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教育和管理。(6分)

2、建立人口教育活动室,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达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2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计生局

(七)群众文化体育(10分)

1、积极建议并配合城建部门做好规划,在县城和城镇建设中合理布局,兴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今年年内建设一个多功能、综合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2分)

2、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有文体活动场所,建好用好文体宣传栏和职工活动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体育、图书和影像器材。(2分)

3、根据单位实际,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开展文化扶贫活动。(2分)

4、认真贯彻执行《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有安排、有活动,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70%以上。(2分)

5、年内举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的文体活动2次以上。积极主动参加县里的各类文体竞赛活动,年内至少参加一次。(1分)

6、认真落实未成年人远离营业性网吧的相关规定。抓好对网吧的专项治理整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文体局

(八)环境卫生(4分)

1、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计划安排,有落实措施;每月组织一次院(楼)、室卫生检查评比;绿化覆盖率逐年递增,美化、净化、亮化水平不断提高。(2分)

2、取缔马路市场,县城内无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和污染环境现象。院(楼)、室洁净,没有卫生死角。(2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九)劳动保障(4分)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1分)

2、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1分)

3、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1分)

4、按照政府确定的促进就业目标,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促进我县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10分)

1、严密的组织领导(1分)

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组织具体抓、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改善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措施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形成气氛,增强大局观念,不以部门和局部利益影响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

2、落实优惠政策(2分)

认真落实部门单位承担的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没有从中作梗现象发生。创造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

3、规范的服务程序(2分)

认真实行行政公示制、标准化服务承诺制和审批限时制,公开项目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使投资者清楚审批程序,能一次完成相关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场所整洁,便民服务措施齐全周到,程序规范,工作人员普及文明用语,着装整洁,主动热情、耐心细致,无“吃、拿、卡、要”现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外来投资者到部门登记制度,外来投资者到各部门办理公务,工作人员如实填写工作内容、办结情况和起止时间,各种资料真实、规范、齐全。

4、落实首问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2分)

制定部门服务承诺制度,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大事项一事一议。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印章生效,一次性集中办结”。“招商、留商、亲商、优商”意识强,无冷落、刁难外商现象。

5、协调的联动机制(2分)

部门责任意识强,积极主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服务,需要若干部门协调办理和提供服务的事项,不推诿扯皮,使投资者满意。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外来投资者办实事,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招商工作排忧解难,不以任何形式故意设障,不因部门的工作原因,造成投资者撤回投资。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搞好服务,为外来投资者和企业的生产和生活创造条件,提供最大便利。

6、良好的社会环境(1分)

搞好干部、职工群众的教育、管理,自觉维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无违反规定和被投资者投诉的问题。

考核责任单位:县发展计划局

(十一)妇女工作(6分)

1、妇女组织建全,由专人负责,能正常有效地开展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记录,年终有总结。(1分)

2、重视妇女组织工作,有经费,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妇女群众入党,女党员所占比例达到规定的标准。(1分)

3、重视对妇女的培训、教育、学习和对妇女人才的培养、选拔任用。本单位中层领导和骨干位置上女性所占比例不低于20%。(1分)

4、在“三八”、“六一”等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认真开展妇女“志愿者行动”、“三下乡”活动等。(1分)

5、重视妇女典型的选树工作。积极开展“巾帼文明岗”、“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活动。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所占比例不低于80%。(0.5分)

6、贯彻《妇女权益保护法》,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妇女儿童的政策。(0.5分)

7、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网络,积极参与对贫困女童的春蕾扶助工程。(0.5分)

8、本单位的妇女有学习阵地。(0.5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二)青年团工作(6分)

1、团组织健全,有专人负责。年初有计划,工作有记录,年终有总结,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任务。(1分)

2、重视团的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能够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团建目标任务,团员和少先队员所占比例达到规定的水平,推优率达到80%以上,按时足额上缴团费。(1分)

3、各单位重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青年工作专题会议。重视对青年人才的培养、选拔、任用,35周岁以下的青年在单位中层领导和骨干位置所占比例不低于30%。(1分)

4、重视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能够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教育活动。学校团组织能够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有专职的辅导教师和校外辅导员从事教育工作。(1分)

5、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各团组织要组织好新团员入团、少先队员入队仪式,开展好青年志愿者行动、“三下乡”活动。(0.5分)

6、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示范集体、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县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青年示范集体和青少年维权岗称号。(0.5分)

7、重视培养树立青年典型模范。单位要向县、市以上团组织推荐表彰各类青年标兵。(0.5分)

8、在本年度所属团组织的团员青年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等行为。(0.5分)

考核责任单位:团县委

(十三)工会工作(8分)

1、工会组织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能够按期换届选举。职工入会率达到98%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入会率达到95%以上。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会员、外来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认真履行“五项”职权。积极开展企业职代会“星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2分)

2、建立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按期签定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书,并监督检查履约情况。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和“送温暖基金”,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特困职工摆脱困境。开展困难职工生活状况调研,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要做到“应保尽保”。(2分)

3、劳动竞赛委员会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健全,指导和组织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攻关等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企业要积极推行“首席员工”制度,并取得明显成效。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健全,积极参加“安康杯”和“安健杯”竞赛,并取得显著成效。(2分)

4、建立健全各级劳模管理档案,认真贯彻省、市劳模管理办法,落实劳模各项待遇。遵照《工会法》的有关要求,按期足额向基层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经费要设立独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建立健全女职工委员会,积极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形成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2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二、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总分150分

(一)宣传思想工作

1、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10分)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意见,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2分)

2)精神文明建设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活动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资金有保证。(2分)

3)实施文明信用工程,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得到落实。实现80%以上村通有线电视。(2分)

4)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安排、主要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明委报告,每月向县文明委及时报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2分)

5)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活动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2分)

2、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0分)

1)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标准,制定乡村“十一五”规划。按照《山西省文明村镇测评标准(体系)》规范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争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活动,按要求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2分)

2)深入实施文明信用工程,广泛开展创建文明信用乡镇(村、户、企业、工商户)活动,确保年内本乡镇有30%以上的村、农户、企业和工商户达到文明信用评选标准。(1分)

3)每个乡镇、村制定实施文明信用工程意见,细化争创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年内,每个乡镇抓出2至4个代表本乡镇乃至全县、全市实施文明信用工程的高标准示范点,建有信用学校,做到制度上墙,档案规范,并录入微机管理。(1分)

4)抓好小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强对乡镇驻地、骨干道路和村容村貌整治力度,改善农民生活环境。(1分)

5)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农民办实事,村村通硬化路工程年内达标。90%以上的村通电话,有条件的村实现户通自来水。每个乡镇继续推进60%以上的村争取实现村村一条文明街,乡镇一条文明路。(2分)

6)全岗位全行业规范化服务(工作)活动扎实深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服务单位、行业执法站所,认真落实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1分)

7)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规范文明用语、整治环境卫生、提高服务质量,成效显著。(1分)

8)积极参加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工农共建和军民共建等各种创建活动,有计划安排,有落实措施,有档案影像材料,有活动场所。(0.5分)

9)按照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纪念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红军东征70周年,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本乡镇实际,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0.5分)

3、思想建设(6分)

1)认真组织理论学习,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日坚持正常。中心组成员围绕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县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理论文章和调查报告2篇以上。结合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好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的理论武装工程。(1分)

2)加强基层党校和文化大院建设,教学设施和基础教材齐全,教师队伍健全。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电化教育、宣讲等形式组织好党员干部、群众的理论学习,解决思想政治工作进村入户问题。(1分)

3)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尤其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县委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任务,建立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20字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以诚信教育为突破口,抓好《阳泉市文明市民读本》的学习宣传,推动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广泛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自觉履行义务,争做合格公民。(1分)

4)构建“县乡村三级贯通、家校村一体互动、人财物有效配置”建设体系,推动为农村未成年人办的好事实事落到实处,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1分)

5)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配备好农民记者、通讯员。在思想上关心他们,在工作中支持他们。年内举办1至2次通讯员培训班。落实新闻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准确、及时地向新闻单位反映本乡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成果,全面完成县委下达的新闻宣传任务。(1分)

6)社会宣传注重挖掘推广典型,通过典型宣传,弘扬社会正气,倡树文明新风。(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二)组织建设(10分)

1、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成效显著。(1分)

2、领导班子成员团结一致,战斗堡垒作用强,分工负责,互相协作,顾全大局,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分)

3、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生活会有准备、有记录、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断提高。(3分)

4、认真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双学”、“争先创优”、党员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村党员活动室普及率达到80% ,并充分发挥作用。(2分)

5、切实抓好村党支部建设,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考评。后进村整治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落实后备干部的培养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完善农村五项制度、政务公开、定时定点办公制度。(2分)

6、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群团工作成效显著。(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三)党风廉政建设(10分)

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例规定,有计划、有布置、有措施,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联系实际搞好整改,切实解决在工作、思想、纪律、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2分)

2、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切实搞好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严格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3分)

3、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查自纠,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行为,本乡镇无重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违纪案件发生。(2分)

4、建立信访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制定制度,健全网络,落实措施,设立乡镇主要领导接待日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  。做到那一级问题,那一级解决,无重大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3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纪委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分)

1、完善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治安管理制度和群防群治网络,综治办有办事人员,年内刑事案件发生率比上年下降,群众对社会治安秩序的满意率达90%以上。 (1分)

2、加强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无“法轮功”邪教人员赴省进京滋事及自伤、自残事件发生。(2分)

3、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把青少年作为教育的重点之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明显减少;刑释、解教人员三年内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1分)

4、落实中央关于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实行依法治村、加强民主管理,民事纠纷调处成功率98%以上,民事纠纷激化为刑事案件的不超过1%,不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3分)

5、加强治安防范,“两会一队”要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建立治安联防队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广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乡镇、村活动,累计覆盖率达80%以上。(1.5分)

6、全面落实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创建平安乡镇、平安校园、平安村、平安家庭等活动;深入开展打击村霸、市霸、路霸等专项斗争,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1.5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综治办

(五)教育工作(5分)

1、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有明确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分步做好撤点并校工作,办好1—2所寄宿制小学。积极消除中小学危房,保证师生不在危房中教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效益不断提高。控制学生辍学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两基”成果得到巩固。努力完成“校校通”工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健康协调发展。(1分)

2、义务教育。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各项指标努力实现省定标准。坚持正硬的办学方向,加强学校管理,特别是私立学校的监管工作。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文明学校建设成效显著。(1分)

3、教师队伍。认真落实《教师法》,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师德教育,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初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不低于80%、90%。教师队伍稳定,无流失、弃教现象,无违法犯罪、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建立教师工资发放保障机制,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断提高教师待遇。(1分)

4、德育教育。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落实《县委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责任分解》任务,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有机构、有队伍,团队工作活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优化育人环境。(1分)

5、经费落实。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建立完善教育投资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转移支付公用经费无截留、无挪用,按规定渠道拨付使用,确保中、小学健康发展。中小学无乱收费现象。实行流动人口入学、入队、入团与当地中小学生同等待遇。(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六)科学技术(5分)

1、认真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积极落实关于推进科技进步的有关政策,有科技发展规划。党委、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召开科技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建有领导小组和专职科技员,配齐村科技副主任,户有科技明白人,制定具体的管理、考核办法。(1分)

2、科技投入逐年增长。乡镇科技发展基金列入财政预算,占预算总支出的1.2 %以上。企业科技开发基金占销售收入1.5%以上。(1分)

3、健全并落实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健全,科技人员占30%以上,建立相应组织的村达65 %以上。各乡镇按产业特点,至少建立1个科技示范园区,科技示范村达30 %。积极培育民营科技企业,至少1家。企业要建立技术中心。(1分)

4、乡镇机关干部积极创办领办科技示范服务基地,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和群众团体的作用,广泛开展科技宣传教育活动。(2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七)新农村建设(10分)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在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重点抓好“五通四改三化”工程。

1、造林绿化(4分)

1)所在村庄树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1分)

2)主要街道两旁栽植花草树木,要实现乔灌草花结合;(1分)

3)农户庭院要植树、种草、养花,搞好绿化、美化;(1分)

4)干线公路,通村道路两侧栽植1—2行树木。(1分)

2、村街净化(3分)

1)主要街道有排水设施,有公共厕所,有垃圾集运点,所有道路旁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柴草乱堆等污染源;(1分)

2)村内有环卫清洁管理队伍和专业人员,定时清运垃圾,有环境卫生规章制度,农户家庭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1分)

3)畜禽养殖有相对集中的圈舍或养殖小区,推广使用沼气池;(0.5分)

4)整个村庄清洁卫生,街道院落、居室、厕所干净卫生。(0.5分)

3、道路硬化(3分)

1)通村道路实现硬化,村街道实现普遍硬化;(1分)

2)经济条件较好的村要实现户户通硬化道路;(1分)

3)有条件的村委实现村主要街道的亮化、美化。(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八)医疗卫生(10分)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分)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政策,继续做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参保农民达到全县农业人口的85%以上。(2分)

2)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筹集、管理和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分)

3)设立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切实做到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公平、公正、合理使用。(1分)

4)做好全县参合农民门诊、住院费用的审核、汇总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实施兑付,确保农民受益。(1分)

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5分)

1)医德医风建设有安排、有计划、有措施,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系统职工医德医风受教育面达95%以上,效果明显。(2分)

2)加强行风建设,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效遏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1分)

3)推行医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承诺服务,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提升服务质量。(2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九)移风易俗(5分)

1、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倡树文明新风。算命、巫术、封建宗教和赌博活动等得到有效遏制。(1分)

 2、村民自治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1分)

3、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结婚登记率达到95 %以上。认真落实县政府《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行殡葬改革。(2分)

4、积极做好双拥、五保供养、优待抚恤、残疾人就业和救灾捐赠工作,特别是为贫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办实事、办好事。搞好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计划生育(9分)

1、深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乡镇有人口理论学校,有牌子,有阵地,有活动,有记录,有教案。35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面达90 %。(2分)

2、认真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我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工作实施细则,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计划生育率达80%以上,晚婚率达 90 %以上,流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证率90%,流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率达70 %以上。(5分)

3、坚持“三为主”,推行“三结合”,村村建立计生协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开展并制定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活动办法措施。(2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计生局

(十一)群众文化体育(6分)

1、文体活动场所及设施基本满足需求。村村建有文化室,篮球场、乒乓球室,并抓好管护和使用。乡镇要抓紧建设农民公园和居民休闲活动场所,并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免费开放。 (1分)

2、积极开展村镇文化、家庭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节庆文化活动,乡镇年内组织各类文化活动5次以上。大力提倡以乡镇为主办单位在村文化大院中组织活动,积极参加市、县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1.5分)

3、重视学校体育,积极推进社会体育,所属中小学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达到县里的要求,每年举办一届运动会。乡镇每年至少举办2次单项体育比赛,积极参加市、县举办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1.5分)

4、群众文艺创作、演出活跃,文化活动深入扎实,扫黄打非常抓不懈,文化市场繁荣有序。(2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文体局

(十二)劳动保障(10分)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建设,在场地、人员、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3分)

2、管理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负责就业情况摸底调查,搜集掌握劳动力供求信息和农民工流动就业情况。(3分)

3、负责外出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率要在90%以上。(2分)

4、掌握辖区内失业、下岗、低保人员的现状,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街接,对高龄、重病、特困、孤老人员实施社会救助。(2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环境卫生(4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乡镇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积极参与争创卫生乡(镇)村活动,绿化、美化、净化水平不断提高。(1分)

2、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好,“四大堆”(草堆、粪堆、土推、垃圾堆)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农村改水、改厕、改灶工作进展顺利,村容村貌明显改观。(2分)

3、除害防病工作成效显著。乡镇除“四害”措施落实、检查达标。(1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十四)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10分

1、严密的组织领导(1分)

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组织具体抓,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改善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措施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形成气氛,增强大局观念,不以局部利益影响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

2、落实优惠政策(2分)

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无从中作梗现象发生。创造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

3、规范的服务程序(2分)

认真实行行政公示制、标准化服务承诺制,使投资者清楚审批程序,能一次完成相关工作。服务场所整洁,便民服务措施齐全周到、程序规范,工作人员举止文明、着装整洁、主动热情、耐心细致,无“吃、拿、卡、要”现象。各种资料真实、规范、齐全。

4、快捷的办事效率(2分)

制定服务承诺制,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大事项一事一议。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招商、留商、亲商、优商”意识强,无刁难外商现象。

5、协调的联动机制(2分)

部门责任意识强,积极主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服务,需要协调办理和提供服务的事项,不推诿扯皮,使投资者满意。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外来投资者办实事,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招商工作排忧解难,不以任何形式故意设障,不因工作原因,造成投资者撤回投资。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搞好服务,为外来投资者和企业的生产和生活创造条件,提供最大便利。

6、良好的社会秩序(1分)

搞好干部、职工群众的教育、管理,自觉维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无违反“十不准”规定的现象。

考核责任单位:县发展计划局

(十五)妇女工作(6分)

1、妇女组织建全,由专人负责,能正常有效地开展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记录,年终有总结。(1分)

2、重视妇女组织工作,有经费,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妇女群众入党,女党员所占比例达到规定的标准。(1分)

3、重视对妇女的培训、教育、学习,对妇女人才的培养、选拔任用,本单位中层领导和骨干位置上女性所占比例不低于20%。(1分)

4、在“三八”、“六一”等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开展好妇女志愿者行动、“三下乡”等活动。(1分)

5、重视妇女典型的选树工作。积极开展“巾帼文明岗”、“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活动。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所占比例不低于80%。(0.5分)

6、贯彻《妇女权益保护法》,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妇女儿童的政策。(0.5分)

7、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网络,积极参与对贫困女童的春蕾扶助工程。(0.5分)

8、本单位的妇女有学习阵地。(0.5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六)青年团工作(6分)

1、团组织健全,有专人负责。年初有计划,工作有记录,年终有总结,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任务。(1分)

2、重视团的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能够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团建目标任务,团员和少先队员所占比例达到规定的水平,推优率达到80%以上,按时足额上缴团费。(1分)

3、各单位重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青年工作专题会议。重视对青年人才的培养、选拔、任用,35周岁以下的青年在单位中层领导和骨干位置所占比例不低于30%。(1分)

4、重视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能够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教育活动。学校团组织能够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有专职的辅导教师和校外辅导员从事教育工作。(1分)

5、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各团组织要组织好新团员入团、少先队员入队仪式,开展好青年志愿者行动、“三下乡”等活动。(0.5分)

6、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示范集体、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努力争创县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青年示范集体和青少年维权岗称号。(0.5分)

7、重视培养树立青年典型模范。要向县、市以上团组织推荐表彰各类青年标兵。(0.5分)

8、在本年度所属团组织的团员青年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等行为。(0.5分)

考核责任单位:团县委

(十七)工会工作(8分)

1、工会组织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能够按期换届选举。职工入会率达到98%以上,外 来务工人员入会率达到95%以上。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会员、外来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认真履行“五项”职权。积极开展企业职代会“星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2分)

2、建立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按期签定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书,并监督检查履约情况。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和“送温暖基金”,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特困职工摆脱困境。开展困难职工生活状况调研,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要做到“应保尽保”。(2分)

3、劳动竞赛委员会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健全,指导和组织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攻关等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企业要积极推行“首席员工”制度,并取得明显成效。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健全,积极参加“安康杯”和“安健杯”竞赛,并取得显著成效。(2分)

4、建立健全各级劳模管理档案,认真贯彻省、市劳模管理办法,落实劳模各项待遇。遵照《工会法》的有关要求,按期足额向基层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经费要设立独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建立健全女职工委员会,积极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形成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2分)

考核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三、考核办法及有关要求

(一)整个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文明委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考核以17个考核责任单位考核的情况为主,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考核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制度,与经济工作同步考核。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任务、明确职责,狠抓措施落实,并按照工作目标抓好自查。各考核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责任,量化细化指标,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搞好考核。

(二)在考核中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统一的原则,对于没有完成县政府下达经济指标的乡镇或县直部门、单位,不能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常规工作与重大活动、特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对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创出典型经验、参与重大创建活动成效显著或因特色工作在县以上推广或受到市以上表彰的乡镇或单位给予加分奖励;对在社会治安、计划生育、营造投资软环境、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减分处罚。三是坚持区别情况,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分别考核排序的原则。四是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凡是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县安排部署的精神文明示范点建设或硬性任务的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均予以充分体现。五是坚持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将新闻宣传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工作之一,作为评选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各级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对完不成新闻宣传年度任务或考核后5名的县直部门、单位和后3名的乡镇,不能评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并建议取消其文明单位创评资格。

(三)考核结果通报全县,作为考评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实绩和本领、对干部使用及奖惩、各级文明单位创评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对位居前3名的乡镇、前6名的县直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对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不力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00六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目标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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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盂县县委办公室              2006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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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