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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盂县人民政府 www.sxyx.gov.cn 2024-11-11 09:09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盂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2024-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

发文机关:盂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1-11

标      题:盂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盂政发〔2024〕101号    发布日期: 2024-11-11

主题词: 土地 使用权 出让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4-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盂自然资发〔2024〕43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具体条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同意出让宗地编号为2024-27号,位于秀水镇北庄村,规划面积为25036平方米(合37.55亩)。

二、出让方式

同意该宗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

三、用途和规划指标

2024-27号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建筑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四、使用年限

2024-27号宗地使用年限40年。

五、挂牌价 (起始价)、竞价幅度和保证金

2024-27号宗地挂牌价(起始价)31387700.00元(83.59万元/亩),竞价幅度300000.00元,保证金18832600.00元。

六、地质灾害防治

鉴于盂县属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受让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须出具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严格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备案,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费用自理。

七、文物保护

本宗地受让人在使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上报文物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盂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主办:中共盂县县委 盂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盂县经济信息中心 电话:0353-808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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