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政发〔2024〕42号
盂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2024-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4-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盂自然资发〔2024〕22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具体条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同意出让宗地编号为2024-03号,位于西烟镇上文村,规划面积为15684平方米(合23.53亩)。
二、出让方式
同意该宗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
三、用途和规划指标
2024-03号宗地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建筑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
四、使用年限
2024-03号宗地使用年限50年。
五、挂牌价 (起始价)、竞价幅度和保证金
2024-03号宗地挂牌价(起始价)3167100.00元(13.46万元/亩),竞价幅度30000.00元,保证金1900300.00元。
六、地质灾害防治
鉴于盂县属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受让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文物保护
本宗地受让人在使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上报文物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请你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快以挂牌出让方式进行运作。
盂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